【梅花專論】台師大女足球員抽血醜聞處理的思考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涉案教練周台英(前)19日出面向受害學生、社會大眾道歉。圖/中央社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涉案教練周台英(前)19日出面向受害學生、社會大眾道歉。圖/中央社

徐君寶/翻轉教育與行動學習學會特約研究員

這幾天體壇發生的震撼事件,便是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教練所引發的「抽血」爭議。此次抽血事件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學生並沒有一開始就「同意」參與實驗,而且當學生表明不願意再繼續成為實驗對象時,被該計畫的協同主持人,台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以學分威脅,因此不敢抗拒。致使許多學生身心靈受創求助無門。直到最近,其中一位學生簡奇陞畢業了,才敢找媒體投訴,揭發此惡行。

應徹查台師大事件是否有凟職、違法

此次事件令人瞠目結舌之處在於,

一、學生既然不是自願做實驗,為什麼還會「事後被要求簽同意書」?

二、為什麼大多數受害的學生都是敢怒不敢言,而且是等到其中一位學生畢業後,才由她代表在媒體面前揭露此事?

其實在學生被抽血的這些年當中,女足隊也有試圖跟相關單位申訴,例如理所當然,第一個部門就是學校。但為什麼當學生循正式管道向學校申訴,學校查了這麼久,結論都是「查無此事」,最後不了了之,這中間到底有沒有人員瀆職跟學校「壓案」的嫌疑?

美國體壇曾發生性質類似的體操界性虐待醜聞,此即爆發於2016年的集體性侵事件。該事件的發生過程,與「台師大抽血案」非常類似。該事件從1990年代末開始,有超過368個隊員指控曾被「全國各地的體育館負責人、體操教練、體操相關工作人員」性侵;其中,有上百個體操隊員的訴訟,是針對長期擔任美國體操代表隊隊醫的拉理·納薩爾(Larry Nassar ),他被控訴以提供醫療為理由,性侵隊員至少長達14年的時間。

美國體操隊是世界級的水準,她們訓練出來的選手,拿過非常多的奧運金牌。因此,當年事件爆發時,大家想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14年?怎麼可能?」其中,個中的邏輯牽涉到運動員的認知,運動員在面臨個人的「球員生涯發展」以及「為國爭光」,兩者之間的矛盾掙扎,最後在為了爭取國家榮譽上,往往非志願地被迫做出的「息事寧人」的無奈決定。

美國金牌體操隊也曾發生性侵醜聞

其實美國體壇的這個醜聞,某些退役或是並非國家代表隊的選手,早已對隊醫Larry Nassar舉報多次。但是,舉報的結果不是被吃案,就是選手自己受害。以目前當紅的美國體操隊選手Simone Biles為例,她在 2015 年向教練正式提出,教練Larry性侵她的事件。但在通報後,該案不僅石沉大海,她也在接下來的奧運代表選拔賽中被除名,甚至連候補名單都未納入(當時,Simone還是美國奪金的熱門人選)。由此可見,運動員為了不要拿一生可能就只有一次奪取奧運金牌的機會,作為賭注,就很有可能選擇「息事寧人」。而這種選擇,更促成了霸凌人認為,他們可以對選手予取予求的心態。

此次台師大事件的吹哨人簡奇陞,在被訪問的過程中也提到,她如果出來對媒體說教練怎樣怎樣,那是她一個人對抗體足,她說:「那我從小到大的夢想,跟我的未來怎麼辦?」

由於台師大是好大學,也以培養為人師表著稱,學校的老師道德素養應該是最高的要求,這種幾近霸凌的抽血事件,怎麼會發生在台師大,全台才會為之震驚。正如世界級的美國體操隊,教練也應該是身心素質都是最優秀的人,性虐待醜聞公諸於世時,大家也才都會震驚!但由此可見,在運動員的世界中,這些事件可能不是單一事件,是否存在集體式的、系統性的霸凌或性霸凌,當然要徹查到底!

運動體育領域有獨特政治文化,應建立特別處理機制

筆者在感嘆與難過的同時,呼籲除了要從制度面改善,例如:設置獨立的申訴管道、讓學生可以匿名舉報教練的違規行為等之外,更重要的是應該規劃一系列「問題解決微課程」(建議1-4學分),且該課程必須被列為我國運動員的「畢業門檻」。要求講師從真實世界發生的個案中,帶領球員去理解、討論與判斷,最後提供具體申訴管道及申訴辦法,最好能模擬實況,使學生在虛擬的實踐中,最終能達到學習目標。再者,國家也可以設置基金會,協助受到教練霸凌的球員(或任何人),有一個完整的輔助機制(supportive system)去協助球員完成後續整個事件的收尾,儘量能將後遺症完全避免與消除。筆者的意思,運動員之間,以及運動員與教練之間,有著比較特殊的領域文化。他們彼此的認知、感覺、評價或許和一般大學師生或教職工生之間的互動有所不同。因此,運動界的霸凌,可能需要不同於學校中的處理及治療模式。總之,如何避免下一個Larry Nassar,或者更多的簡奇陞受害者的出現,希望台師大女足隊員抽血事件的處理,帶給台灣體育界的轉機。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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