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21日)通過行政主計總處編具《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經費上限匡列600億元,全數舉債支應, 包括農業設施101億元;電力系統110億元、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3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3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48億元;水利設施111億元;道路及交通89億元;環境衛生復原15億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89億元;其他31億元等。
行政院8月7日將《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8月15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8月19日公布。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今日通過本特別預算案,將在第一時間送至立法院,請相關機關配合審議時程。
根據行政院規劃,將於114、115及116年度分別編列191億元、316億元、93億元。其中農業部主管203億元,主要是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農水路、水土保持搶修與復建工程、農損救助、利息補貼、農業相關產業重建輔導措施、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防治工程、林道復建等所需經費。
經濟部主管187億元,主要是電網防災韌性建置、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利設施搶修與復建工程、受災店家設備汰換補助、淹水救助金、災區供水設施修復、防汛設備修繕增購等所需經費。
交通部主管69億元,主要是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道路、觀光設施修復及復建工程、辦理省道搶修及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
行政院主管50億元,主要是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部落山坡地整治、聯絡道路搶修與復建工程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復原重建補助,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籌設災後復原重建辦公室等所需經費。
內政部主管38億元,主要是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弱勢戶拆除修繕與媒合補助金、辦理市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緊急搶修與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
環境部主管16億元,主要是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災後環境復原、廢棄物清除、環境保護災後搶修及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
教育部主管4億元,是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校園搶修及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
文化部主管3億元,是辦理文化資產緊急搶修及修復等所需經費。另還包括預備金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