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 張安樂:滅了一個還有千千萬萬個

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中)30日下午與內政部長劉世芳(右)於30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的畫面。圖/中央社
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中)30日下午與內政部長劉世芳(右)於30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的畫面。圖/中央社

針對《華盛頓郵報》報導台灣中華統一促進黨涉嫌為中國在台從事滲透活動,內政部於昨(30日)表示,考量統促黨成員持續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內政部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提請憲法法庭宣告該政黨違憲解散;而統促黨總裁張安樂則回應稱,滅了一個統促黨,還有千千萬萬個統促黨誕生,抓一個張安樂,還有另一個。

《華盛頓郵報》日前刊登專文,題為「台灣統促黨背後的中國滲透與犯罪組織」,指出統促黨在台灣招募中國間諜,協助中國滲透台灣。報導中引述台灣國安局的數據,顯示台灣被控從事間諜活動的人數在2022年至2024年間增長了500%以上。有匿名前美國情報官員批評,台灣當局對這些間諜的懲罰幾乎沒有嚇阻作用。

內政部指出,統促黨長期以來系統性、組織性地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相關成員屢次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嚴重危害我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不過,依照我國憲法訴訟法第77條「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因此若要解散統促黨,仍須向憲法法庭聲請違憲解散。

內政部表示,政黨審議會已於今年1月2日決議,由內政部向憲法法庭聲請該黨違憲解散。然而,由於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的《憲法訴訟法》仍在釋憲中,且憲法法庭的組成時間尚未確定,內政部將視後續發展依法辦理。

內政部強調,儘管《憲法》保障人民集會結社與言論自由,但政黨的運作必須符合民主原則,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的行為,共同維護我國的自由民主與政黨政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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