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立委林岱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加班費約新台幣1500萬元,遭雄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同案被告包含其胞弟林岱融、弟媳與胞妹林岱縝等共10人。高雄地院於10月27日首度傳喚林岱樺出庭。庭審中,林岱樺自爆自己因「沒辦法回家」,被迫寄人籬下且「衣服都穿同一件」,向法官聲請准許她回家與家人同住。高雄地院日前評議後,認為其聲請有理,已核准她自11月起變更限制住居地,可與家人同住。
林岱樺的委任律師李代昌主張,林岱樺自今年2月20日被搜索後,基於公益需求已換了多次住宿地點,目前胞妹也被追加起訴,法院應合乎比例原則,准許她回家與胞妹、母親同住。
檢察官當庭對此表示反對,認為林岱樺與胞妹是同案被告,若此例一開,恐導致所有被告都要求比照辦理,不利於串證風險的管控。
檢方的說法疑似觸動林岱樺的痛處,她當場舉手要求發言,激動表示公權力對她該搜、該押都已執行,「我只是要回去同住有什麼不對?」她哭訴從2月被搜索後,一家人如同驚弓之鳥,不敢往來或交談,就是害怕再次遭檢察官搜索。
她更自爆個人生活困境;林岱樺說,「從被搜索到現在衣服都穿同一件」,自己寄人籬下,身邊沒有任何衣物,南北往返之下,想添加換季衣物也無法回家拿取。
合議庭事後共同評議認為,限制住居的目的是防止被告逃亡,而非限制其居住自由。考量本案已對林岱樺採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即便她與胞妹林岱縝不同住,若有心串證,仍可透過行動電話或網路通訊軟體達成目的。
法官認定,檢察官僅憑姊妹恐有串證之虞而禁止變更限制住居地,有違比例原則中的合適性原則。合議庭進一步採信林岱樺主張的生活及飲食不便,確實已影響到國會議員與公務運作的執行,並非毫無根據,最終裁定准許林岱樺變更限制住居地,她可自11月起返家與母親、胞妹同住。
此外,林岱樺的造勢晚會慘遭正國會放生,引發外界質疑她脫黨參選的機率是否大增,不過林岱樺已於今天上午公開承諾會遵守遊戲規則,希望能有公平的初選機會;而綠營名嘴李正皓稱,民進黨廉政會先前針對林岱樺的助理費案三度開會,但都沒做出停權或開鍘等決議,恐怕是因「法律以外的考量(怕脫黨)」。
林岱樺欲參加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並在11月1日舉辦造勢晚會,原先同屬正國會派系的綠委王義川以及身兼民進黨發言人的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要擔任助講嘉賓,不過因林岱樺捲入助理費案,引發綠營基層不滿,最終兩人相繼決定缺席;對此,李正皓透露,民進黨廉政會沒有對林岱樺做出開鍘或停權等決議,恐怕是有法律以外的考量,而正國會恐怕因大局考量,無法對林岱樺放生不管,因此外交部長林佳龍才會發文力挺林岱樺。

李正皓在其政論節目中指出,民進黨廉政會開會三次都沒有對林岱樺做出任何決議,因此林岱樺仍有參選的資格,此時若正國會對林岱樺放生不管,日後會很難說服林岱樺初選是公平的,因此只好力挺林岱樺,而現在因為王義川跟卓冠廷在其帳號上公開發文力挺林岱樺,引發綠營支持者不滿,恐怕會迫使民進黨廉政會做出如停權的決議,讓林岱樺無法參加初選,同時也使林岱樺脫黨參選機率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