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三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項罪名,違反《港區國安法》。該案經過長達156日審訊後,於今年8月28日完成結案陳詞,3名指定法官押後裁決逾3個月,周一(15日)上午10時將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宣讀裁決,預計需時約60分鐘。法官表示判詞長達855頁,會讀出部份結論。
稍早法庭內傳出的最新消息指出,檢方列舉了160多篇 《蘋果日報》的文章作為所謂的「煽動性刊物」證據,並指認幾位黎智英過去幾年曾與之接觸的人權捍衛者,為他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同謀」,最終判定三項控罪全部成立。黎智英的判決日期將另行通知,與他一同被控的六名 《蘋果日報》工作人員也在等待判決。
對此裁決,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總幹事布魯丁(Thibaut Bruttin)表示:「他們對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黎智英,因捏造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被判有罪感到無比憤慨。這一非法判決恰恰暴露了香港新聞自由令人震驚的惡化:毋庸置疑,受審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而這一判決已將其徹底摧毀。《蘋果日報》的創辦人黎智英是香港獨立記者勇氣的化身,而這一判決徹底扼殺了他們僅存的生存空間」。
周一清晨的西九龍法院大樓外,近百名市民通宵輪候入庭旁聽席位,大批記者則在指定記者區等候採訪。截至周一清晨6時許,警方加強現場部署,包括「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在法院附近戒備。押解黎智英的囚車7時許從荔枝角收押所出發,他上車時以檔板遮擋,避免容貌曝光。
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是2020年6月30日香港實施該法後首宗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審訊案件。黎智英作為壹傳媒及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指他以媒體為平台,串謀他人請求外國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或其他敵對行動,並發布煽動性文章。
該案於2023年12月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無陪審團,審訊歷時156日,黎智英本人於2024年11月起出庭作供長達52日,至2025年8月完成結案陳詞。
現年78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還押,已逾1800日,多數時間處於獨立監禁狀態,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案件備受國際關注,被視為香港新聞自由及司法獨立度的指標,西方國家及人權組織批評為政治迫害,而香港政府強調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