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麟/國立大學副教授
本文非單純探討憲政運作或政黨攻防,而是思考美國政府因國會停止撥款導致政府關門的政府治理,以做為我國行政院長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憲政運作如何恢復正常的借鏡。
台灣憲政史在2025年出現前所未有的場景:行政院長拒絕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理由是修法恐導致中央財政失衡,並違背憲法責任政治原則。此舉引發軒然大波,支持者認為行政院長是在守護國家財政安全,反對者則批評這是「行政否決立法」的憲政越界。輿論瞬間分裂,憲法法院因人事不足的僵局,致無法及時介入,更讓爭議陷入灰色地帶。這場衝突不僅是政治攻防,更是對憲政秩序的壓力測試。但卻是憲政程序的非常態現象,如何回復正常,避免引發政治危機,摧毀台灣好不容易的民主化成果?考驗各方智慧。
美國政府停擺案例提供制度化危機管理的模式
有人將此舉類比美國政府停擺,認為「政府部分失能但治理仍持續」是民主制度的韌性表現。然而,兩者本質迥異。美國停擺源於國會未完成撥款,行政機關依法不得支出,並依《預算不足法》(Antideficiency Act, ADA)與司法部意見書,啟動「例外業務」與「運作繼續」COOP(Continuity of Operations)計畫,而能維持航管、治安等核心功能。這是一套「明文法律+行政指引+常備計畫」支撐的程序化危機管理,而非「行政權單方否決立法」成果。
更重要的是,美國制度設計了「臨時撥款」(Continuing Resolution)與跨部會停擺方案,確保政府在政治僵局中仍能維持最低限度運作。國會雖分裂,但財政合法性與行政執行邊界清晰,停擺的影響多為「支出延後」而非永久取消,並由「國會預算辦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CBO)、「國會研究服務」(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CRS )定期評估經濟損失。這種制度化的韌性,讓美國即使在極端對抗下,仍能避免憲政秩序崩壞。
台灣困境:不副署是程序斷裂的危險信號
台灣憲法設計了「覆議—不信任—倒閣及解散立法院」的三角制衡,理論上足以化解衝突。然而,當覆議遭否決、憲法法院因制度失靈無法仲裁,行政選擇「不副署」作為最後防線,副署從形式要件變成實質審查,憲政秩序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這不是制度韌性,而是程序斷裂。
副署制度原本是憲法第 37 條規定的形式要件,確保總統公布法律時行政院長共同負責。若不副署成為慣例,將重塑行政與立法的權力邊界。更嚴重的是,憲法法院因人事僵局與程序瓶頸陷入「難以運作」,使司法救濟失靈,政治衝突只能靠「硬碰硬」解決,這是憲政風險的警訊。
美國停擺案例給台灣的啟示,不在於「拒絕副署」的正當化,而在於制度化的危機管理。台灣應立即補強三個面向:
1.恢復憲法法院運:憲政爭議必須回歸司法仲裁,避免副署被濫用為實質否決權。應優先處理大法官人事與程序門檻,確保憲法法院能在 30 日內對「法案暫緩公布」爭議作出裁定。總統能否在提名大法官人選上,與在野多數妥協是為關鍵。
2.建立「預算-法律」衝突的程序化緩衝:當法律可能造成翌年超過債限,應啟動「自動回送+時程化協商」機制,或可參考美國的臨時撥款,與部會持續計劃(contingency plan),提前公布影響評估與應急方案,提升透明度。
3.明確化副署定:副署應回歸程序要件,若要引入「法案暫緩公布」制度,必須透過修法明文規範,並附司法審查時限,避免政治濫用。這類設計可借鏡美國ADA的授權條款清晰性,確保行政行為有法律依據。
民主韌性在於程序
民主的韌性,不在於誰能「硬碰硬」,而在於制度能否在衝突中維持秩序與信任。美國停擺治理展現的是程序化危機管理,而非行政否決立法。台灣若要避免憲政秩序陷入灰色地帶,必須修補制度漏洞,讓衝突回到法律與程序。這場「不副署」風暴,應成為台灣憲政改革的警鐘,而非憲政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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