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維安拉警報!台中警涉恐嚇市長、高雄男謊報炸彈雙雙收押

李男(中)謊稱高雄捷運紅線巨蛋站有炸彈,警方將他帶回偵辦。圖/警方提供
李男(中)謊稱高雄捷運紅線巨蛋站有炸彈,警方將他帶回偵辦。圖/警方提供

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黃姓偵查佐,涉嫌在網路平台發文「開槍盧秀燕」言論;台中地檢署認為黃警涉恐嚇公眾罪等,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裁定羈押不禁見。此外,高雄有一件男子在捷運紅線巨蛋站謊報有炸彈,還亂按緊急按鈕,涉及恐嚇公眾罪,橋頭地院23日傍晚裁定羈押。

年關將至,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偵查隊黃姓偵查佐,涉嫌在12月19日至21日,在多個群組內留下恐怖言論。黃警在社群軟體文章,標題「台中人集合囉!」,內文為「快訊/模仿犯?不明帳戶放話『台中新光目標50人』:張文是我兄弟」新聞擷圖的貼文下方留言,「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

這名偵查佐還留言說:「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他甚至將槍口指向台中市長盧秀燕,發文說:「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多則涉及重大暴力犯罪恐嚇言論,警方22日持拘票將黃警拘提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確認黃警涉犯《刑法》恐嚇公眾,以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及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進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高雄方面,對於有男子謊稱捷運紅線巨蛋站有炸彈,橋檢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施家榮等,與高雄市左營警分局、市刑大、捷運警察隊、鐵路警察高雄分局,及台南市第二警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查辦。

警方於23日凌晨至台南市拘提李姓男子 1 人到場,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涉犯《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之嫌疑重大,有逃亡、反覆實施等羈押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橋院於23日傍晚裁定羈押。

警方調查,從事服務業的20歲李男先於捷運紅線巨蛋站內惡意按觸緊急電話警鈴,謊報現場有炸彈客,隨後逃逸。他於當晚9時09分搭乘往北列車。9時14分,李男抵達捷運紅線左營站後,再次按下緊急按鈕,隨即逃離現場。另李男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將處新台幣1萬至100萬罰鍰。

對於反恐維安,高雄市長陳其邁今(24)日說,對於人潮較多的活動,除了加派警力、提高見警率,也要求能夠迅速的即時通報,加強機關間的聯繫。務必要讓整個跨年等等大型活動,能夠確保人身安全跟整個公共場所的安全。

高雄市警察局長林炎田也指出,之前已經有做兩次的相關跨年的安全維護工作。23日也在夢時代廣場舉辦類似台北捷運的1219事件(無差別攻擊)處置案,對民眾持械滋擾演練,以及在捷運凱旋站模擬發生拋擲煙霧彈、持械傷人的事件演練。警方將在跨年時動員警民力 1206人次,確保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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