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承包商2日在國道3號進行線路更換工程,因纜線掉落,引發通霄段7車追撞釀1死3傷。台電表示,對此深表歉意,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指出,台電施工相關申請計劃書尚未核准,也無通報,已違反《公路法》等相關規定,將檢討施工單位責任及罰則。
台電承包商2日在國道3號通霄路段上空施工,上午9時47分疑工作人員作業疏失,南下148k路段發生橋梁上方纜線斷掉垂落國道,致使多部車輛遭波及,造成5小客車、1輛半聯結車及1輛大客車追撞事故,釀1死3傷。
對於施工疏失導致車禍,台電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於發生這起傷亡事故深表歉意,已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管制該工區現場,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並於第一時間慰問傷亡家屬。但台電強調,施工前有向高公局申請與會勘。
對此,高公局表示,台電施工相關申請計畫書尚未核准,也無通報施工作業,已經違反《公路法》等相關規定,將檢討施工單位責任及罰則。
此外,台電目前掌握到訊息,承包商是「雙安企業」,事故原因還在釐清中,要等調查結果,才能知曉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