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윤석열)因涉嫌發動「12·3非緊急戒嚴」事件而被控內亂罪(領導內亂),周二(13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5部(審判長池貴妍)舉行的第二次結審公判中,特別檢察團隊(內亂特檢)向其求處死刑,這是韓國最高刑罰,也是約30年來首次對前總統求處死刑。
綜合韓聯社、韓國《中央日報》與路透報導,特檢團隊在公判中表示,尹錫悅於2024年12月3日宣布戒嚴,當時並無《憲法》規定的戰時、事變或準國家緊急事態,卻試圖破壞憲政秩序,構成內亂領導罪。特檢補佐朴億洙在求刑時強調:「公職精英自行的憲法秩序破壞行為,應比對全斗煥、盧泰愚更嚴厲譴責,以證明大韓民國能自行守護憲政秩序」。他指出,此案審理地點為417號大法庭,正是1996年全斗煥、盧泰愚因12·12軍事叛亂及5·18光州民主化運動相關內亂罪受審之處,當時檢方亦對全斗煥求處死刑。
特檢認定,尹錫悅早在就職僅7個月後的2023年10月,即與親信長期策劃戒嚴,動機為「一舉剷除在野黨、修憲實現獨裁與長期執政的權力慾望」。儘管尹方主張戒嚴為「警告性措施」,國會及選管會僅遭軍警進駐以維持秩序,且戒嚴僅維持約6小時、無人員傷亡就已解除,但特檢駁斥稱尹方重複虛偽主張、煽動支持者、扭曲事實,且無任何可減刑情節。特檢強調:「縱使韓國事實上為實質廢除死刑國家,死刑仍可求處與宣告」。
同案前國防部長金容鉉被控內亂重要任務從事罪,特檢求處無期徒刑。65歲的尹錫悅否認所有指控,主張總統有權宣布戒嚴,目的是警示在野黨阻礙政府運作。尹方辯護律師團在公判中進行馬拉松式辯論,反駁特檢證據,並提及憲法法院彈劾決定、內亂罪偵查權爭議等。
此案自2024年12月戒嚴事件發生後406日、起訴後持續審理,吸引國內外高度關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預計於2月宣判,最高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無期禁錮。韓國自1997年起未執行死刑,但死刑仍存於法典中。此事件凸顯韓國民主體制面臨的嚴峻考驗,特檢呼籲法院以最嚴厲方式防止歷史悲劇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