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店收1150元人民幣(約5037元台幣)為16歲男孩在手臂上紋了一條大蜈蚣,男孩父親為此將紋身店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費用並賠償2萬元(約8萬7600元台幣)清洗費。3月14日,據極目新聞報導,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金山法院」)獲悉,該院近日於訴前化解了這樣一起消費糾紛。
2023年10月19日,16歲的小杜通過同學介紹,為了彰顯個性,小杜選中了一個蜈蚣圖案,事後小杜覺得蜈蚣圖案似乎與效果圖相差甚遠,開始後悔自己的衝動行為,要求店家退款未果。
回家後,小杜的父母嚴厲地教育了小杜。紋身已經形成,想要清洗需要通過鐳射等醫療方式進行去除,費用高昂且需多次清洗,效果不佳,也難以完全復原。
在與店家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小杜向金山區消保委投訴,金山區檢察院支持起訴。隨後,小杜的父親杜先生將紋身店訴至上海金山法院。
原告認為,小杜紋身時未成年,其購買並接受紋身店提供的大面積紋身服務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其年齡、認知能力以及心智成熟狀況,被告應當退還紋身費用並賠償清洗紋身費用。
上海金法官山法院立案庭王麗娜一方面與小杜的父親說明,其沒有盡到教育義務,存在一定過錯,需承擔一部分責任;另一方面向被告紋身店經營者指出,給未成年人紋身,這不僅侵犯未成年人的權益,更是明令禁止的行為,有違行業的規範和操作。
據王麗娜介紹,紋身實質上是將能留下永久標記的顏料注入皮膚內,屬於對皮膚的侵入式動作。為未成年人紋身,不僅會造成未成年人皮膚過敏、感染,誘發皮膚病變,還可能使未成年人將來在求學、參軍、就業過程中受阻,清洗紋身通常需要多次,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權、發展權、受保護權以及社會參與權等多種權利。
正因為紋身可能對未成年人的心理、身體、求學等產生不利影響。即便自願紋身,但因其無法準確辨別行為後果,紋身店經營者在未核實未成年人身份的情況下擅自進行紋身,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監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紋身,即使父母同意也依然不能提供紋身服務,父母自己經營的紋身店也不可以給自己的孩子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