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智慧型手機與社群平台的普及,兒童與青少年「社群成癮」現象已成為全球公認的心理健康危機。許多孩子從小就沉浸在Instagram、TikTok、YouTube等平台,平均每天使用超過4小時,甚至假日長達7小時,導致成癮徵兆日益嚴重。
美國加州州法院將於當地時間周二(27日)開始陪審團選任程序,這場被視為「指標性」(bellwether)審判的訴訟,可能為全美數千起類似案件定調,結果將影響社群媒體產業的未來責任歸屬。外界關注的焦點在於矽谷的科技巨擘是否「蓄意設計」了讓兒童成癮的演算法?
綜合法新社與《France 24》報導,被告包括Alphabet(Google母公司)、ByteDance(TikTok母公司)以及Meta(Instagram與Facebook母公司),這些科技巨頭被控透過平台設計故意讓年輕用戶上癮,導致憂鬱症、飲食障礙、精神住院甚至自殺等嚴重後果。目前全美已有數百起相關訴訟,涵蓋上千名原告、數百個學區及多州檢察總長。
本案焦點原告為一名化名K.G.M.的19歲加州女性,她指控自己從小因過度使用Instagram、TikTok、YouTube等平台而嚴重成癮,進而引發憂鬱、焦慮、自殘及自殺意念。原告律師團隊明確借鏡1990年代至2000年代對菸草業的訴訟策略,指控這些公司販售「有缺陷產品」,即刻意設計成癮的演算法與介面,而非僅因用戶內容。
社群媒體被害人法律中心(Social Media Victims Law Center)創辦人柏格曼(Matthew Bergman)表示:「這是社群媒體公司首次必須在陪審團面前為傷害兒童負責。K.G.M.與家人能與全球最富有、最強大的公司平起平坐站在法庭上,已是重大勝利」。該中心已參與超過1000起類似案件。柏格曼強調,訴訟重點不在平台未能移除有害內容,而在「平台設計本身」:演算法推送的不是用戶想看的,而是「讓人無法移開視線」的內容,從而製造成癮。
Meta執行長兼共同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預計將出庭作證。被告公司援引美國《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主張免責,稱不應為用戶張貼內容負責;但原告反駁,第230條不適用於公司自身商業模式與設計決策造成的傷害。
上周Snapchat母公司Snap已與原告達成和解,避免一同出庭;和解條件未公開。其餘三家公司尚未回應置評請求。
柏格曼強調,若本案勝訴,將成為大量和解的「數據點」,加速全美類似訴訟解決。審判預計在法官庫荷(Carolyn Kuhl)主持下,陪審團選定後於2月第一周正式開庭。這場審判不僅考驗科技巨擘的法律防線,也將決定社群媒體對兒少安全的責任界線,影響全球數億年輕用戶的數位生活。
在台灣,兒福聯盟2024年調查顯示,高達95%的兒少使用社群平台,逾20%出現明顯沉迷傾向,比國外平均高出許多;超過八成兒少曾經歷「社群恐慌」(FoMO),害怕錯過訊息而焦慮不安,越滑越憂鬱、越比越不快樂。近半數孩子在平台上頻繁進行外貌、社交或成就比較,帶來強烈自卑與負面情緒。重度使用者更易出現心煩易怒、過度憂慮等警訊,情緒困擾比例明顯高於一般兒少。
國際研究同樣敲響警鐘。美國衛生部(HHS)指出,每天使用社群軟體超過3小時的青少年,憂鬱與焦慮風險翻倍;多項大型追蹤研究發現,成癮性使用與自殺意念、自殺行為高度相關,青少年自殺率在過去10至15年大幅上升,部分國家甚至創下歷史新高。台灣方面,國小生自殺通報數6年內暴增10倍,自殺已成為兒童第六大死因;青少年自殺死亡率連年攀升,網路霸凌、性私密影像外流、遊戲成癮等網路行為,更被證實是自傷與自殺的高風險因子。
這些案例不再是獨立事件,而是數位時代集體傷害的縮影:平台演算法刻意推送「讓人無法移開視線」的內容,製造成癮循環,卻讓年輕世代付出憂鬱、飲食障礙、自殘乃至生命的代價。當孩子們的童年被無限滑動取代,心理健康危機已迫在眉睫,亟需社會、家長與平台共同正視與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