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復活」已故明星,是否涉及侵權?對此大陸法學專家表示,除非取得死者家屬的知情同意,否則粉絲「復活」已逝明星毫無疑問是侵權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資料法治研究院教授張凌寒表示,對於死者人格權益的保護,包括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大陸《民法典》已有相關規定,若沒有取得死者近親屬同意,這樣是侵權的,可以通過事後侵權責任追究的方式來規制法律責任。
此外,在《互聯網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當中,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技術支持者提供人臉、人聲等生物識別資訊編輯功能的,應當提示深度合成服務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編輯的個人,並取得其單獨同意」。顯然地,粉絲如果想「復活」明星,很難真正取得死者家屬的知情同意,那麼毫無疑問這就是一個侵權行為。
張凌寒表示,目前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剛剛通過,美國在去年10月份也頒布了白宮行政令去規制人工智慧。中國大陸已有的一些人工智慧的法規可以說是強制性的,同時速度是非常快的,也有一些符合中國本土特色的制度。但是即使如此,現在對人工智慧的治理,還有一些不足。比如大部分是以部門規章為主,效力位階較低;很多監管部門基於自己的監管職能去推出部門規章,缺乏統籌協調的機制和視角等。
人工智慧快速發展,如何讓規範和監管跟上,甚至走在前面?張凌寒說,其實這是一個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人工智慧的技術發展非常快。「大家回憶一下,2023年這個時候,ChatGPT的用戶數量剛剛突破1億,現在我們又可以看到更多的人工智慧大模型出現在市場上。」人工智慧治理面臨的最大的困難,就是技術發展的快速性,以及技術發展和風險的不確定性。
那麼如何讓監管更前進一步?張凌寒說,可能更需要「讓子彈多飛一會」,看看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可能給社會和公民個人帶來一些什麼樣的危害。如何讓監管走到前面,比較穩妥可行的方法是「劃紅線」,要求技術的發展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權益保護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