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慶元/泰鼎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隨著新國會開議,委員們也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立法提案。此其中,筆者認為特別應予支持者,是重建特偵組的立法。因為具備獨立性的特別檢察官,對於整肅官箴,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過去兩、三年的疫情期間,從口罩、快篩到疫苗,執政當局充滿了貪瀆的疑雲。口罩的大額採購價格本來每個不到兩元,政府突然將價格定到五元,並且壟斷製造銷售管道。小吃店可以搖身一變轉成生技公司,然後取得大量的快篩訂單。沒有國際認證的高端疫苗,第二期期末報告還沒做,就可以取得超過40億元的政府訂單,甚至疑似為了掩護高端,遲遲拒絕其他國際認可的疫苗進口,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謀財」,而是「害命」!
遺憾的是,蔡英文總統上臺推動的第一項重大法案,就是廢除特偵組。在特偵組廢除後,相關的刑事偵查回歸地檢署,由法務部任命,欠缺任期保障的地檢署檢察長督導地檢署檢察官辦理偵查事宜。顯而易見,在此一制度變革之後,地檢署對於現任高階文官的起訴、調查大幅減少!尤其,部分檢察長突破了以往對檢察官獨立辦案之尊重,動輒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以「檢察一體」作為指揮、干涉檢察官辦案之藉口,更使檢察官原本身定性為司法官的辦案獨立性蕩然無存!
這其中最可議的是,就是與高端疫苗有關的63案,地檢署竟然是直接「行政簽結」,以證據不足為由,直接結案,不予調查。以筆者擔任告訴代理人的案件為例,從筆者送出訴狀後,檢方從未通知筆者到庭陳述意見、提供證據。可想而知,檢方既然不調查,自然就不會有證據!這樣的檢察體系,根本無法達到調查貪腐、整肅官箴的功能,甚至已經等同貪官污吏的護法使者!如此,如何能讓人民對於司法有信心?
反觀當初民進黨首次執政時所設立的特偵組,由於配屬於具有任期保障且係經過立法院同意具有相當民意基礎的檢察總長之下,所以屢辦大案!從國安密帳案、扁家洗錢案、國務機要費弊案、龍潭購地弊案(向扁家行賄)、南港展覽館案(內政部次長顏萬進收賄)、陳敏薰101董座行賄案、辜仲諒向扁家行賄案、機密外交案、外交零用金案、二次金改案、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等案件,可以看得出,特偵組就是針對在職的政務官進行調查,並沒有藍綠的考量。
筆者呼籲,在野陣營的立法委員,應共同支持恢復特偵組的立法,而且必須確保檢察總長的政治中立性,避免具有高度政治色彩的人擔任檢察總長。並應儘速重建特偵組,使具有獨立性的檢察官得以針對高階政務官(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次長、立法委員、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等……)的貪腐行為進行偵查,才能夠充分達到嚴懲不法、整肅官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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