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祥瑞/台大法律系畢業、台灣師大政治研究所博士
南京中山陵的階梯有392階,勾起了三民主義和九二共識的迴想!本系列已對九二共識闡述,本文將從三民主義整體出發,聚焦民生主義,並透過憲法條文加以析述。其實三民主義一直在我們的政府執政和人民生活之中啊!沒有被淘汰,而且歷久彌新。
孫中山先生所提出之三民主義,為近代重要的政治理念體系,其內容包括民族主義、民權主義與民生主義三大支柱,不僅作為建國藍圖,亦深刻影響我國憲法的制度設計。其中,民生主義直接關涉人民生活與經濟正義。
一、三民主義與憲法的制度對應
三民主義不僅為理念,更已制度化於憲法之中,在我國憲法的序言中即已經明白的揭示:「中華民國基於孫中山先生所創立之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民族主義在憲法中體現為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之維護;民權主義則具體化為人民基本權利與權能區分之民主制度,例如選舉、罷免等人民參政權,以及均權下之地方制度。
至於民生主義,並非抽象理想,而是已內化為憲政秩序的一部分。其精神可從憲法中多處條文觀察。例如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此條文直接揭示國家應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條件。此外,第142條明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更明確將民生主義提升為國家經濟制度的指導原則。
二、民生主義的內涵與憲法展現
民生主義的核心思想,在於「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其目的並非消滅市場,而是透過制度調節,使經濟成果較為公平分配。
此一理念在憲法中亦有具體展現。例如第143條規定土地政策應考量人民利益,避免土地集中與壟斷;第144條則強調公用事業應以公共利益為依歸。這些條文均反映國家在經濟領域中,不僅是消極保障者,更是積極調節者。
同時,第153條指出國家應制定政策以改善勞工與農民生活,第155條則要求國家推行社會福利措施。這些規範顯示,民生主義強調的不僅是財富分配,更包括社會安全與基本生活保障。
因此,民生主義可理解為一種「憲法化的社會政策原則」,兼顧經濟發展與社會正義。
三、民生主義與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之比較
在制度定位上,民生主義、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都是為解決社會問題而產生:
社會主義主張對生產資料進行不同程度的公共或集體控制,強調社會公平與資源再分配,其形式多樣,從民主社會主義到國家社會主義不一而足。
共產主義則是一種更為激進的思想體系,理論上主張消滅私有財產,建立一個無階級、無國家的社會,其實踐歷史多與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相連。
民生主義有以下幾點重要主張與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不同:
首先,在財產制度方面,民生主義承認私人財產,僅對其進行合理限制;共產主義則主張全面公有化;社會主義則依不同類型,對公私所有採取不同程度的調整。
其次,在經濟運作上,民生主義並不否定市場機制,而是透過憲法授權國家進行必要干預,例如稅制與社會政策;共產主義則傾向以國家高度干預式的計畫經濟取代市場;社會主義則可能採混合制度。
四、台灣的經濟體制與民生實踐
從現實觀察,台灣的經濟制度也非純粹民生主義型態,而是一種憲法指導下的混合體制。
一方面,台灣採行市場經濟,尊重私人財產與企業自由,此與資本主義特徵一致;另一方面,政府依據憲法規範,積極干預各項民生政策。例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體現第155條社會福利精神;勞動基準法與相關政策,呼應第153條對勞工保障之要求。
此外,土地政策與稅制設計,在歷史上亦曾實踐平均地權理念,例如土地改革與房地產相關稅制調整,皆可視為憲法第143條精神的具體化。
因此,可以認為台灣目前的制度,是一種「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並以民生主義為憲法指導原則」的混合經濟體制。
五、結論
與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相比,三民主義中的民生主義較具彈性,能在市場效率與社會公平之間取得折衷,透過憲法規範與政策運作,可以在資本主義架構中融入社會保障與分配正義,但整體上言之,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也是在立憲當時政黨協商下所締造,也不是完完全全實行了三民主義。
共產主義過於理想,是一個無法達到的共享境界,卻想用政府高度干預的手段,達到共產的理想,與人性本來就有私慾的天性違背;資本主義又太趨於放縱,很可能使窮者更窮,富者更富,造成貧富差距擴大,在西方世界已經嚐到了,明顯的苦果。社會主義和民生主義應該是比較折衷,祇是政府在干預國有私有的手段上,強度有所不同。
我國實踐了民生主義的精神,確實建設出來了一個寶島台灣;而在海峽對岸漸漸調整成以「符合中國式的社會主義」來治國後,在東方屹立成連美國都不敢輕視的G2。在南京中山陵台階引領下,期待能用寶島台灣的三民主義糢範經驗,提供兩岸和平發展的藍圖,實現「21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的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