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台電態度強硬 翡翠水庫:不再支援緊急發電

翡翠水庫表示,將不再配合台電申請延長發電時數,「既然台電不願分擔水資源成本,我們就不再支援」。圖/取自汪玉珊Google Maps帳號
翡翠水庫表示,將不再配合台電申請延長發電時數,「既然台電不願分擔水資源成本,我們就不再支援」。圖/取自汪玉珊Google Maps帳號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翡管局)與台電公司針對「耗水補償」的契約協商破局,翡管局長林裕益昨(16日)於議會工作報告時強硬表示,由於台電拒絕簽署每公噸3元的耗水補償契約,未來若發生林口電廠跳電等緊急事件,翡翠水庫將不再配合台電申請延長發電時數,「既然台電不願分擔水資源成本,我們就不再支援。」

根據翡管局統計,自112年1月至114年10月底,台電因機組故障等因素,共有9次緊急申請翡翠電廠延長發電。林裕益指出,翡翠水庫發電每小時須消耗28.8萬公噸的珍貴民生用水,局處早在去年底便研議補償草案,明定每噸計價3元,預計每延長一小時發電可為市庫挹注84萬元。

然而,台電對此補償機制並不買帳。林裕益透露,台電已正式來函表達不願簽約的立場,態度極為強硬,翡翠水庫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民生供水,在台電不願補償耗水損失的情況下,水庫沒有義務持續犧牲水資源來填補電力缺口。

要求耗水費顯不合理 台電:尊重翡管局「解約權」

針對翡管局的最後通牒,台電回應表示,水庫放水發電本應由翡管局依供水需求自行決定,台電並未強迫。台電主張,延長發電產生的尾水可存於下游堰壩,並無浪費問題,且台電已支付電費,翡管局額外索取「耗水費」並不合理。

台電強調,雖然不會簽署新的耗水費合約,但原有的「購售電合約」依然有效;對於翡管局未來拒絕支援緊急發電的決定,台電表示,「這屬於雙方合意,翡管局有權選擇,台電予以尊重」。

面對與台電的僵局,翡管局已啟動轉型計畫,將目光轉向民間綠電市場。林裕益表示,翡管局已編列預算,預計明年正式啟動「水力發電永續發展聯盟(HSA)」國際認證申請。

林裕益指出,一旦通過HSA認證,翡翠水庫產出的綠電即可申請「再生能源憑證」,屆時將不再受限於與台電的合約,可直接尋求潛力民間買家。此計畫已列入北市府施政綱要,目標在明年內達成認證,為北市府開闢新的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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