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27日續審高虹安立委助理費案,台灣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宋品瑩偕同竹市多位基層里長北上聲援高虹安,並在庭審旁聽結束後指出,高虹安前助理「小兔」黃惠玟當庭承認「公積金制度是她(黃惠玟)帶進高虹安辦公室的」、「許多立委辦公室也有類似制度」等,形同承認高虹安不僅並無犯意,且公積金制度更是許多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規則,為高虹安無罪打下重要基礎。
宋品瑩表示,黃惠玟於庭上接受控辯雙方詰問時,許多證詞與筆錄自相矛盾,一開始說是否請領支出的審核都是高虹安在決定,但在確認辦公室助理可否請領零用金時,黃惠玟竟又說「他們單據來,我手上有錢,就直接付出去了!」
宋品瑩指黃惠玟如果准駁零用金請領的決定權在高虹安身上,那黃惠玟憑什麼手上有錢就付給助理了呢?還是說其實高虹安根本沒在過問此事,都是由黃惠玟自行認定的呢?黃惠玟說法明顯前後矛盾,因此其偵訊筆錄可信度受到嚴重質疑。
宋品瑩指出,黃惠玟本次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照理來說,應屬對於檢方友性證人,但其在當庭詰問時表示自己只有二月時領過一次獎金,其餘月份未曾領過獎金,結果當庭提示由黃惠玟自己做的帳,黃惠玟後續四個月都有領到獎金,明顯供述不一,但黃惠玟竟試圖以「領獎金都是要看高虹安開心不開心」這種明顯帶風向的方式含糊過去,讓現場相當傻眼。
宋品瑩直指黃惠玟當庭承認「公積金制度是她(黃惠玟)帶進高虹安辦公室的」、「許多立委辦公室也有類似的制度」等,黃惠玟現場也表示,高虹安對助理很好,還會給獎金,相比許多立委基本上都不會給。
宋品瑩說,黃惠玟於庭上的證詞不僅證明高虹安並無犯意,完全推翻檢調指控高虹安為了回捐才要求助理報加班費的指控,更直指公積金制度是立法院立委們行之有年的辦公室規則,所謂「法不責眾」,高虹安理應無罪。
宋品瑩指出,檢調在起訴時除了刻意不採用對高虹安有利的判例外,還在起訴書中使用大量價值判斷與情緒性字眼,加之以各種真假難辨的消息滿天飛,明顯看出此案政治斧鑿痕跡之重。
出席聲援高虹安的除了宋品瑩外,還有新竹市議員李國璋、竹北市民代表游雅婷、新竹市成功里里長林俊縢、立功里里長郭天寶、文華里里長張金滄、金山里里長饒彬義、軍功里里長潘柏璋、龍山里里長陳宣孝、復中里里長王?清、錦華里里長黃玉卿、仙宮里里長溫國文、東勢里里長周彥甫、光復里里長陳駿翔、復興里里長黃建廷、柴橋里里長黃桂蘭、下竹里里長鄭勁譹、新興里里長沈威志、網紅葉式特工、DearNaNa及許多自發性到場的民眾,顯示高虹安基層實力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