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最嚴禁菸令 遊客一視同仁 公眾場所持有可囚6個月

香港政府近日已在金鐘、港鐵站及主要觀光區大量張貼中英文橫幅與海報提醒旅客。圖/取自中通社
香港政府近日已在金鐘、港鐵站及主要觀光區大量張貼中英文橫幅與海報提醒旅客。圖/取自中通社

香港特區政府4月30日起正式實施被外界稱為「史上最嚴控煙措施」的新修訂法例,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菸及草本菸,即使未有吸食、僅放置於口袋或包包內,也可能構成違法,違者最低罰款3000港元(約新台幣1.2萬元),最高可罰5萬港元並監禁6個月,且不設過渡期,訪港旅客亦無豁免。

根據《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新制進一步填補香港自2022年起禁止另類吸煙產品進口、製造、銷售與宣傳後的法律漏洞,將管制範圍由供應端擴大至持有端,形成「禁售、禁吸、禁持」三重閉環。

香港醫務衛生局表示,新規所指「公眾地方」範圍極廣,包括街道、公園、商場、港鐵站、巴士站及住宅大樓公共走廊等,只要公眾可進入之處皆受規範。也就是說,無論本地居民、商務人士或短期訪港旅客,只要攜帶電子煙產品進入上述場所,即便未使用,也可能遭執法人員開罰。

  香港4月30日起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菸及草本菸。圖/取自深圳衛健委微博

香港4月30日起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菸及草本菸。圖/取自深圳衛健委微博

在執法標準上,港府採分級處罰制度。若持有數量不超過5個煙彈、5毫升菸油、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菸,將直接處以3000港元定額罰款;若拒絕出示身分證明、阻礙執法,最高可加罰至1萬港元。若持有數量超標,則可能直接被檢控,最高處5萬港元罰款及6個月監禁。

此外,若民眾在禁煙區吸食電子煙,將可能同時觸犯「禁煙區吸煙」與「公眾場所持有另類煙」兩項規定,一次收到兩張罰單,執法力度大幅提高。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Henry Tong)則表示,新措施有助進一步阻截新型煙草產品在社區擴散,避免另類煙成為下一代尼古丁成癮入口,並建議未來禁令可進一步擴大至所有場所全面禁持。

由於新制上路時間恰逢中國大陸「五一黃金周」假期,大批赴港旅客成為宣導重點。香港政府近日已在金鐘、港鐵站及主要觀光區大量張貼中英文橫幅與海報提醒旅客。官方強調,旅客若抱持「不知者無罪」心態攜帶電子煙入境並進入公共區域,仍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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