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27日)審查法務部115年度預算,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法務部編「兩公約報告業務預算」,但依法這不應是法務部的業務,而似屬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更扯的是,法務部竟然未經立法院審議完竣該筆預算後就先行支用。
翁曉玲表示,她今日針對3項預算案,指出法務部有明顯編列誤謬之處。首先是法務部今年編列了1172萬元預算辦理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比去年增列了高達 876.6萬元。但依法,這不應是法務部的業務,而似屬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更扯的是,法務部竟然未經立法院審議完竣該筆預算後就先行支用,根本是「先斬後奏」,要立院追認這筆花費,毫無道理。
其次,過去3年,法務部在「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的執行率不到5成,年年剩餘1300至1500萬元,但今年法務部又編了2500多萬。翁曉玲認為該筆預算不該浮編,提案刪除1000萬後才發現,法務部竟然長年將此剩餘預算有意流用到「房屋建築養護費」。對此她不解表示,如果房屋建築養護費年年有不足的情形,法務部為何不大大方方編列經費?為何要用這種「挖東牆補西牆」、名實不符的方式挪移經費?非常不可取。
翁曉玲說,她追根究底,才發現原來是因為「行政院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太過僵化、不切實際,才讓法務部如此編預算。她也指出,主計長陳淑姿明知此問題,應該積極改善才對,而不是讓機關背黑鍋。
最後,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單位今年度編列了高達8711萬元,打算購買42台純電小客車,只要車齡滿8年,不問行駛里程數,就要全部汰換,算下來每台購車費用將近200萬元。
翁曉玲說,民進黨政府正是最大的空汙和碳排製造者,它不從源頭去解決碳排問題、調整錯誤能源政策,反而要花大筆公帑去汰換公務車輛,不切實際。且目前台灣電動車價格極高,且電動車環境亦不健全,不少公務車駕駛反映,光是維修和充電問題,就讓他們傷透腦筋,所以像這樣的公務車換電動車政策,根本無須急著推動,除非是另有圖謀,想幫哪個綠友友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