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因演出《陳情令》而大紅的「肖戰」,後又續演《夢中的那片海》及都市情感劇《餘生,請多指教》,讓他成了新一代當紅小生。但與他人氣相關的話題,還有他的姓──「肖」,因為「肖」這個姓氏在大陸有740萬人,卻不在《百家姓》中。
《說文解字》中說:「姓,人所生也。」姓氏,一直是部分社會群體頗為關注的一種符號。最近,有一位四川網友在網路平台上投訴,稱想將自己的姓氏「肖」改作「蕭」,卻被行政機關駁回。
大陸媒體《封面新聞》針對這些問題,於4月1日邀請法律界人士進行討論,法界人士表示,可以改回。先講回四川網友例子。該網友投訴稱,今年3月27日,他前往青羊區政務中心申請「糾肖復蕭」被行政機關駁回。這名網友認為,公民有姓名權,政府應當支持自己的請求。
其實,據成都大學法學院講師、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賀海燕在查詢了相關條例後認為,是可以(改回姓蕭)的。賀海燕說,根據大陸《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對於姓氏的選取規則,可以選擇跟隨父或母姓。
但是有下列情形的,也可以選擇父母之外的姓氏。包括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賀海燕說:「在這起事件中,該市民的本家族原姓氏為『蕭』,而錯誤簡化為『肖』,恢復姓蕭,即屬於『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家梁對此也持同樣的觀點。「這位市民如果想變更姓氏,系其對自身享有的姓名權進行處分,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行政機關說明理由,再由行政機關進行審核,若無違背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之情形,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姓名。」
此外,兩位律師都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其中第二條就提到了「姓氏中的異體字」。因此,律師認為,這位「肖」姓市民在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情況下,說明自己的情況,可以修改姓氏為「蕭」。
據了解,肖戰本人也曾被問過相似的問題,他曾表示,沒有想過要改回「蕭」。
大陸當年在推行簡化字時,有些姓被改成不同的字,除了蕭改成肖之外,還有傅改成「付」。目前大陸的法律既允許可以改回原來繁體字的姓氏,要不要改,決定權還是看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