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昨日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公告補助事業單位及學術機構投入溫室氣體減量、調適等7大補助項目,包括減量技術的17.1億元,以及氣候變遷調適的2.375億元,合計將投入近20億元。
為加速我國邁向2050淨零排放,我國自2025年起已正式邁入碳排有價時代,並於今年5月底完成第1年申報繳納碳費,使得今年成為碳費申報收費元年,240家(461廠)排碳大戶繳交49.7億元,環境部正著手規劃碳費的分配用途。
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碳費是「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主要來源之一,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之用。為妥善運用溫管基金,發揮其補助事業及學術機構投入創新技術最大效益,環境部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
其中事業單位包括公司、行號、工廠、民間機構 行政機關(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對象,學校與學術研究機構包括、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及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補助項目包括:轉換低碳燃料或低碳製程措施;節能或抑低尖峰用電措施;二氧化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負排放技術;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因應措施;溫室氣體減量或氣候變遷調適創新技術研發;以及其他有關氣候變遷調適研究及溫室氣體減量事項等7大項。
《補助辦法》也指出,凡是事業單位應遵循事項,如盤查、查驗、抵換、減量等法定義務,都不予補助。
補助比率方面,《補助辦法》規定,申請案受補助金額比率不得超過申請補助案件全案總經費的50%;但有政策性考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