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 許可制、穩定幣設3層監管門檻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須取得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確立穩定幣發行管理規範,以及對詐欺或操縱行為訂出罰則。圖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圖)敲槌通過法案。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須取得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確立穩定幣發行管理規範,以及對詐欺或操縱行為訂出罰則。圖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圖)敲槌通過法案。圖/中央社

由金管會力推的重點法案《虛擬資產服務法》今天(30日)在朝野共識下順利三讀通過,我國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將進入高度監理時代,未來須取得金管會許可才能營業;

新法核心是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納入主管機關金管會的許可體系,未經許可不得經營任何虛擬資產服務業務;開業、停業、復業、歇業、解散乃至業務範圍變更,均須事先取得金管會核准。

此前部分虛擬資產業者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新法予以過渡緩衝:施行後 12個月內須提出許可申請,21個月內須完成取得許可及證照,否則視同未經許可營業。

新法另一亮點是穩定幣,穩定幣在法規中定義是「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除了發行須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且許可前應會商中央銀行同意,另發行人並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等同設下三層監管門檻。

國民黨「科技立委」葛如鈞表示,《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這不只是單一產業法案的完成,更是台灣邁向數位金融治理新階段的重要里程碑,「我們正式向世界宣告:台灣不會缺席下一個數位金融時代。」

葛如鈞指出,過去虛擬資產在台灣長期停留於洗錢防制登記與灰色地帶之間,產業發展、消費者保護與風險控管都需要更明確的制度基礎。此次《虛擬資產服務法》完成三讀,代表台灣終於將不確定性轉化為制度設計,將風險納入監理框架,也將創新能量留在台灣。

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穩定幣、衍生性商品與新型虛擬資產服務,葛如鈞表示,數位金融發展速度極快,法律不是終點,而是治理的起點。主管機關未來應持續面對國際監理趨勢、新興商業模式與跨境風險,滾動式檢討與調整,讓台灣在保障人民財產安全的同時,也具備與國際市場接軌的制度競爭力。

未來還需至少6個月完成8VASP監理子法、1部穩定幣子法,施行日將由行政院訂定,估計最快2027年上半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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