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油風暴未解,毒蘋果案又起!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天(14日)表示,食藥署驟然將進口蘋果的農藥芬普寧(Fenpropathrin)容許殘留量(MRL),由0.5ppm放寬到3.0ppm,一次提高6倍;問題是業者提供的4場試驗當中,芬普寧殘留量僅0.48至1.125ppm,哪來的3.0ppm?賴政府為什麼急著一次放寬6倍?
馬文君說,昨天她提出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將進口蘋果的農藥芬普寧容許殘留量,由0.5ppm放寬到3.0ppm,一次提高6倍。食藥署則強調,一切都是依據科學評估,與台美貿易無關。
「既然政府這麼有信心,那我們就來看看,食藥署公開的資料到底說了什麼?」馬文君說,結果愈看,疑問反而愈多。因為食藥署資料顯示,這次修正是由業者提出26場蘋果殘留試驗,其中22場因施藥劑量、施用次數不符規定未被採用,最後只採用4場符合美國登記使用方法的試驗做為評估依據。
更令人不解的是,這4場試驗測得的殘留量僅0.48至1.125ppm,其中最低值0.48ppm,幾乎已貼近台灣原本0.5ppm的容許標準。也就是說,只要殘留量再高一點,就可能超過當時台灣原有標準。
馬文君說,既然採用的是美國蘋果種植及施藥條件的試驗資料,最後卻將台灣標準直接提高到3ppm,那麼食藥署所說「依科學評估訂定、並非為台美貿易」的說法,真的站得住腳嗎?如果真的是科學評估,就請食藥署說清楚:試驗最高殘留量只有1.125ppm,為什麼不是調整到1ppm、2ppm,而是直接放寬到3ppm?這個標準如何計算?安全係數、膳食暴露分析及毒理評估又在哪裡?不能只用一句「科學評估」,就要求人民接受。
馬文君說,更何況,美國是台灣進口蘋果最大來源國,而此次採用的又是符合美國施藥方式的試驗資料,從申請來源、試驗方法到修正結果,都與美國蘋果密切相關,外界自然會質疑,這次修正究竟只是科學評估,還是也考量了貿易需求。她更質疑,如果維持國內原本0.5ppm的容許標準,美國蘋果是不是就無法進口?如果不是,政府為什麼急著一次放寬6倍?如果是,那就更應該誠實告訴國人,這項修正究竟是食安考量,還是貿易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