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村里長赴陸旅遊影響選舉 林雪峰反滲透法判4年定讞將發監執行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被控於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接受大陸官員指示與資助,招攬村里長等團員赴大陸接受「落地招待」旅遊,遭判處四年。圖/取自林雪峰臉書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被控於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接受大陸官員指示與資助,招攬村里長等團員赴大陸接受「落地招待」旅遊,遭判處四年。圖/取自林雪峰臉書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被控於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接受大陸官員指示與資助,招攬村里長等團員赴大陸接受「落地招待」旅遊,並利用餐敘場合宣揚「支持侯友宜當選」、「才能促進兩岸交流」等言論。最高法院今(29日)駁回上訴,依反滲透法第七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之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資助而對有投票權人交付不正利益罪,判處林雪峰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定讞,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林雪峰為求侯友宜順利當選總統,接受大陸浙江省台州市台辦處長之委託、指示與資助,於2023年8月8日至13日、10月16日至21日,以及11月24日至29日期間,招攬多梯次六天五夜的台州旅遊團。其中,林雪峰在11月梯次因故晚一日出發,並接受台州市台辦處長資助新台幣9600元的機票費用。

參訪團員僅需支付約1萬6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的機票、在台接送與部分餐費,其餘在中國期間的食宿、交通及旅遊相關費用,全數由台州市台辦免費招待。行程中,台州市台辦處長與多名官員全程陪同,並利用餐敘機會向團員宣揚「希望支持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當選」、「才能促進兩岸交流」等政治主張。

辯稱「中共非敵對勢力」遭打臉 法院認危害民主法治重判

林雪峰在審理期間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大陸並非我國境外敵對勢力,而是「友好勢力」。她聲稱旅遊團並非自己招攬,九成以上團員她都不認識,是台辦處長請託地方村長揪團,她僅受託隨團協助照顧。她更主張餐敘間聊政治僅是閒聊,課後並未聯絡,且兩岸參訪交流一直都有,並非選舉期間才有,認為自己未構成行賄。

然而,歷審法院均不採信其說詞。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認為,林雪峰明知中國大陸多年來以武力威脅我國安全,並持續進行統戰與滲透,意圖破壞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卻仍接受中共台辦資助帶團接受落地招待,藉此幫特定總統候選人拉票,嚴重危害民主法治的正常發展。最高法院今日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林雪峰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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