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榮富/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著《後2024?》
荷姆茲海峽的軍事衝突已經持續了半年以上。最近,美國總統川普聲稱:荷姆茲海峽是美國領土;伊朗國會則推出荷姆茲海峽船舶收取服務費的提案;兩者看似沒有交集;事實上,若將荷姆茲海峽的所有權與使用權予以分離,讓荷姆茲海峽停戰,也不是完全沒有解。
現在的爭議點,在於:美國絕對不同意伊朗強制收取通行費,以改變國際航行秩序,伊朗則也不同意美國將「軍事控制權」直接轉化為「領土所有權」,一個要通行收錢,一個要軍事控制,一個講使用權,一個講所有權。雙方各說各話,於是荷姆茲海峽戰爭打半年以上,沒有結果只有各自承擔後果。
然而,若從管理學的角度而言,美國總統川普聲稱:荷姆茲海峽是美國領土,這是對於荷姆茲海峽「所有權」的概念;伊朗國會提出荷姆茲海峽船舶收取服務費的法案,則是針對荷姆茲海峽「使用權」的概念;只要美國與伊朗雙方能夠針對荷姆茲海峽達成所有權與使用權「可以分離」的初步共識,那麼讓荷姆茲海峽完全停戰,也並非不是不可能的結果。
要雙方都可以接受停戰,必須在所有權與使用權「可以分離」的框架下,美國可以主張對荷姆茲海峽具備「所有權」,但是美國也同時必須承認伊朗具有荷姆茲海峽的「使用權」;反過來說,伊朗可以主張對荷姆茲海峽具備「使用權」,也不代表伊朗就可以把整個荷姆茲海峽變成自己的收費站。
進一步說,所謂美國可以主張對荷姆茲海峽有「所有權」,而內涵是:美國若具備對荷姆茲海峽的「所有權」,必須是正面表列,也就是這個所有權是拿來保障所有人使用,可以運用美軍力量承擔維護荷姆茲海峽裡,所有航行者在航道裡的絕對安全、保障能源運輸與維持國際航行秩序的責任。
伊朗也可以主張對荷姆茲海峽有「使用權」,而內涵是:伊朗若具備對荷姆茲海峽的「使用權」,也必須是正面表列,必須確實提供導航、環境、保險與安全服務,以及特殊情況下加油等4項服務,而且收費必須透明、標準化,而且不能把收費變成政治勒索的工具。
綜言之,荷姆茲海峽衝突的解方,在於:美國可以主張對荷姆茲海峽的所有權,伊朗也可以主張對荷姆茲海峽的使用權;但所有權不能是軍事路障而是軍事護航,使用權不能變成政治勒索而是服務收費。最後,再由聯合國或是國際社會建立共同監督機制,美國與伊朗在荷姆茲海峽的軍事對抗,或許就可以適可而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