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評論】從我國十一段線到大陸十段線:如何理解中方海警在臺灣東部的「執法巡查」?

台灣海巡署人員在我國東沙水域發現大陸海警船3107號(左上)。圖/海巡署提供
台灣海巡署人員在我國東沙水域發現大陸海警船3107號(左上)。圖/海巡署提供

魯云湘/政策與戰略研究人員

過去談到中國大陸在臺灣東部海域的活動,首先想到的通常是中共軍方。近年其海、空軍頻繁進入臺灣東部及西太平洋活動,使這片海域早已不是其罕見出現的區域。然而,2026年以來真正值得注意的變化,不是中共軍事力量又來了,而是中方海警開始以「執法」名義進入。

6月1日,中方海警宣布由「岱山艦」編隊在臺灣東部進行「執法巡查」,並明言此舉針對日本與菲律賓宣布啟動相關海域劃界談判。7月4日,「秀山艦」編隊接替「岱山艦」繼續巡查,北京發布訊息已以「常態化執法巡查」為題;7月31日,中方海警更在聲明正文使用「常態化執法巡查」一詞。

這與中共軍方活動的意義並不相同。軍艦在符合國際法的情況下航行於他國專屬經濟海域,不能僅據此認定其對該海域主張行政管轄;反觀海警以「執法巡查」、「管轄海域」等名義活動,所傳達的則包含海上執法與管轄權主張。

問題是,為什麼是現在?

民國36年(1947年)12月1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繪有後來一般稱為「十一段線」的斷續線,其中東北側線段延伸至臺灣南方及東南方海域。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政府持續存在,也維持自身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南海斷續線則歷經不同變化。兩者具有值得研究的歷史與地圖關聯,但不能逕自視為相同的法律主張。

2023年8月28日,中國大陸自然資源部發布「2023年版標準地圖」,十段線再次引起國際關注。8月31日,中國大陸外交部記者會上,外媒即就新版地圖出現在臺灣東南部及東部的斷續線提出詢問,中方僅重申其南海立場,未進一步說明相關線段的具體法律性質。就目前可查得的官方公開資料,也未見2023年版十段線各線段的經緯度座標。因此,雖可確認1947年十一段線與2023年十段線均在臺灣東部、東南部外海呈現斷續線,尚不足以依官方座標嚴格判定兩者是否重合。

真正的變化出現在2026年。

5月28日,日本與菲律賓宣布依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啟動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劃界談判。中國大陸外交部隨即反對,主張中國在臺灣東部擁有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權利。6月1日,中方海警開始「執法巡查」;其後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又在臺灣東部進行「海上交通專項執法行動」,海事、救助及海道測量等不同功能的公務力量相繼出現,使北京在臺灣東部採取的行動,已不限於軍事活動與單一海警巡查。

臺北則否定北京的管轄權主張。我國外交部指出,日菲擬議劃界海域與我國東部外海專屬經濟海域高度重疊,任何雙邊協議均不得影響我國權益;同時強調北京無權以日菲劃界為由,擴張其在臺灣周邊海域的管轄主張。我國依相關國內法及國際海洋法主張東部海域權益,日菲未來的雙邊劃界亦不得損及我國所享有的主權權利。

因此,目前可以確認的是:日菲宣布啟動劃界談判後,北京不只提出外交抗議,也開始透過海警及其他公務力量,在臺灣東部進行具有執法與行政性質的活動。但這是否與十段線存在直接政策關聯,現有公開資料仍不足以下定論。

值得注意的是,7月31日中方海警兩艘船的位置,也未支持其沿十段線進行巡邏的推測。一艘位於蘭嶼東北方約43浬,另一艘則在蘭嶼東方約151浬,其活動範圍並未呈現以十段線作為巡邏邊界的明確跡象。北京目前公開使用的法律論述,也不是「依十段線執法」,而是以其對臺灣的主權主張為前提,再援引國內法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主張相關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權利。

這反而提出一個更值得研究的問題:十段線是否主要是一種海洋空間的地圖表述,而實際行動則透過海警、海事、測量等行政力量及海洋法論述進行?目前仍只能視為待驗證的問題,而非結論。

因此,中方海警進入臺灣東部,不能只以「灰色地帶」四字概括。真正值得注意的,是過去主要由中共軍方活動的臺灣東部海域,如今開始出現以海上執法與行政管轄名義活動的中方海警及其他公務力量。這意味著觀察重點已不能只放在軍機、軍艦是否出現,也必須注意北京以何種機關、何種法律論述及何種行動名義進入相關海域。

這種變化究竟只是日菲劃界爭議後的短期反應,還是將逐漸形成持續性的海上活動模式,目前仍需要時間與更多公開資料驗證。相較於地圖上究竟有幾段線,更值得追蹤的,或許是這些線所涉及的海域,是否逐漸出現與過去不同的實際行動。

對我國而言,後續觀察也不能只停留在北京如何行動。海巡署能否持續掌握並公開相關船舶動態,我國是否在東部海域維持護漁、救難等實際海上作為,以及外交上能否持續向日本與菲律賓明確表達我國權益,避免未來任何雙邊劃界安排損及我國權利,才是面對這項變化時更值得關注的問題。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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