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風波再爆!簡幸甫遭認定濫權洩密 民眾黨中評會祭最重處分「開除黨籍」

民眾黨中評會9日指出,經調查認定簡幸甫濫用中評委職責、洩露機密文件,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職權,已違反《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定,決議給予最高級別的「開除黨籍」處分。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T
民眾黨中評會9日指出,經調查認定簡幸甫濫用中評委職責、洩露機密文件,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職權,已違反《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定,決議給予最高級別的「開除黨籍」處分。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T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9日)發表正式聲明,針對黨員簡幸甫遭爆料藉職務之便欺騙女支持者、異性關係複雜,並涉嫌濫用職權洩露黨內機密等風波說明處理進度。中評會指出,經調查認定簡幸甫濫用中評委職責、洩露機密文件,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職權,已違反《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定,決議給予最高級別的「開除黨籍」處分。

民眾黨中評會說明,本案於8月初接獲黨員檢舉後立即啟動調查。然而,因涉案另一方並非民眾黨黨員,導致初步調查受阻,加上簡幸甫適逢更換手機,使雙方極難取得聯繫,才造成外界誤解中評會延宕處理。

中評會指出,簡幸甫與當事人雙方對於「是否曾交往」以及「是否同意拍攝」等細節均存在重大認知差異。由於雙方提供的對話紀錄與證據非中評會能窺探全貌,加上簡幸甫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訴訟,涉及是否偷拍及妨害秘密等情節,仍有待具完整調查權的司法機關審認。此外,雙方8月間曾透過中間管道洽談和解保密文件,因未經雙方簽署,中評會無法採納審酌。

重演桃花風波兼洩密 中評會引用三條文重懲除名

雖然情感糾紛部分尚待司法釐清,但中評會強調,簡幸甫曾任中評委,應以更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在中評會主動取得的證據中,確認簡員有濫用職權、未經正常管道洩露或交付黨內機密文書之事實,影響黨員和諧並嚴重大幅損及民眾黨名譽。

中評會表示,依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2條(言行違反正直誠信原則、破壞黨名譽或和諧)、第27條(黨務人員洩露或交付黨內機密文書)及第36條(其他違紀行為之除名處分),經出席中評委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正式開除簡幸甫黨籍。

事實上,整起事發經過源於《鏡週刊》今年7月的爆料指控,簡幸甫對外宣稱單身,卻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前辦公室主任、號稱「民眾黨五金釵」之一的何青瑜互動極其親密,多次在公共場合與直播中出現餵食、咬耳朵等超越社交邊界之舉動。此外,簡員亦遭指控與多名人妻支持者關係曖昧,甚至傳出被女方丈夫找上門理論的醜聞。

在當事人A女致電攤牌後,簡幸甫不僅一概否認,更花費數十分鐘追問爆料者身分,甚至揚言提告,最後才鬆口承認自己「愛玩」。如今隨著黨內調查確認其濫用職權洩密,民眾黨迅速開刷黨紀,將這名昔日的中評委徹底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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