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頂級燒肉店被爆使用過期肉 稱留給員工教育訓練

台中知名燒肉店被爆使用過期肉,然而業者稱過期肉是留給員工訓練用的。圖/中央社
台中知名燒肉店被爆使用過期肉,然而業者稱過期肉是留給員工訓練用的。圖/中央社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知名燒肉店遭爆使用過期肉品。相關單位前往餐廳稽查,該餐廳存在冷凍儲存大量過期肉品及存放其他過期食材之事實。業者稍早針對事件做出回應,稱店內存放的過期肉並未提供予顧客,實為留下來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

涉案的日式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主打頂級燒肉,單人套餐加上服務費要價逾4000元,然而這間高檔燒肉店卻被內部員工檢舉使用過期肉品。台中市衛生局前往稽查,查獲店內儲放的18箱肉品及24箱冷麵,4罐豆瓣醬、11和味噌、3罐濃縮果汁都過期,過期時間在3至5個月不等。衛生局表示,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衡量過期商品的存量及負責人說明後,處業者6萬元至2億元重緩。

消息傳出後,和牛EMPEROR也在臉書上發文道歉釐清真相。根據該篇文章,業者指出不清楚台灣法律,不知道冷凍保存過期肉是違法的,對此深感抱歉。同時說明,過期肉品未在營業時間使用,因擔心交叉感染,過期與未過期的肉品還分別使用不同冰箱存放。最後強調,此次事件衍生出許多不實報導,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給消費者和大眾交代。

然而,民眾對業者澄清回應並不領情,表示如此大量的存貨用於員工訓練未免過於牽強。食安處則聲明,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逾有效日期」也在規定的情形內,因此業者貯存之已然違反規定。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也說對業者說法「高度懷疑」,並且食材皆放置於使用區,因此認定業者使用過期食品,後續仍會依規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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