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廠不斷佔據山坡地 游智彬質疑南部光電工程過度開發

游智彬指出,當前台灣的太陽能發電廠址不斷占領農地和山坡地,就連屏東縣瑪家鄉的國小內都有太陽能板。 圖/取自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
游智彬指出,當前台灣的太陽能發電廠址不斷占領農地和山坡地,就連屏東縣瑪家鄉的國小內都有太陽能板。 圖/取自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

桃園市政府顧問游智彬發新聞稿,質疑南部開發農地及山坡地光電能板過度開發問題說,台灣太陽能發電廠址不斷占領農地和山坡地,更由於破壞景觀,已引起地方民眾反彈,位在屏東縣獅子鄉與車城鄉交界的太陽能光電廠,是三地能源所屬的合豐案場,此廠址位在往墾丁台26線旁,經過墾丁的民眾都會看到,水土保持疑慮及不匹配當地環境的視覺震撼,「種樹百里」的景觀根本就是白做工。

「種樹百里」工程官方說法主要是電纜地下化,完工後,除恢復天際線景觀的額外效果,可大幅降低線路遭受樹木、外物碰觸及車輛碰撞電桿,所造成的停電事故,進而提升屏東地區供電可靠度,強化配電系統基礎建設,提升道路沿線鄉鎮之供電品質,大幅縮短災害期間搶修架空線路復電時間,但「種樹百里」在施工過程卻引發許多塞車及行車安全的民怨。

除民怨之外,關鍵是造價昂貴的饋線誰買單的問題?開發光電要有饋線,才能夠把發出的電送回台電的電網,都會區的屋頂種電比較沒有饋線的問題,但在偏僻地區種電,光電業者就很苦惱,因為現在能種電的土地不好覓得,好不容易看上合適的土地可以種電,常常會因為缺乏饋線而破局。

依照實務,如果種電預定地附近沒有饋線,或有饋線但容量已滿,種電案就無法進行,只能排隊等台電完成擴充或裝設。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併網成本電網「加強」費用是由業者和台電分攤,但若要新設饋線,業者必須自付全額。

金額龐大之外,由於法律規定台電先收錢、後佈建,導致業者即使付出億元成本後,仍得等3至5年才能真正開始賣電,等於是增加業者開發成本。

修種樹,暗渡饋線,所以「種樹百里」名義上是桿線地下化,但實際上就是用公帑、用民脂民膏買單、全民負擔。

種樹百里工程進行同時,周邊也正在大規模開發光電場,因此桿線地下化過程中不只是路燈需要的低壓線被埋進屏鵝公路沿線,還有輸送電力的高壓饋線也一樣被夾帶進去,原本規劃10年的工程竟然在半年就完工,超速完工的屏鵝公路卻成為全台造價最高的道路。

游智彬表示,根據監察院的報告指出,「種樹百里」總經費從48.8億暴增至約78億台幣,平均每一公里燒掉5625萬元新台幣,民間團體也認為影響地方之計畫,允宜取得民眾理解。

報告中指出,屏鵝公路種樹百里2.0計畫核定程序未臻周妥,相關工程基本設計審議作業流於形式,未能發揮合理估算計畫經費之功能,並確保規劃設計品質,徒增計畫執行與政府財政負擔風險。

據台電工程師說法,台電作業標準只會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區做電線地下化,不會在人口稀少區段施作,屏鵝公路周邊居民根本沒多少戶,台電從沒想過要電線地下化,更何況近年來負債累累,根本不可能去浪費這種沒必要花的錢。

台電人力原本很吃緊,從111年7月起,更是從全台各地調派人手到屏鵝公路施作電線桿地下化,一直加班,台電本來就不會在整條屏鵝公路做電線地下化,而且計畫經費從48.8億元暴增至77.92億元,整整增加了60%。

當地居民說,屏鵝公路本來就很美,電線桿不多,根本不需要浪費錢。

屏鵝公路上,道路兩旁好好的樹木,砍掉重種;分隔島好好的綠籬,拔除重栽,預算還從6.8億暴增至11.3億元,也多出66%,半年內就全部花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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