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青鳥行動是一場「討伐黃國昌」的集會

青鳥行動抗議國會改革法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這更是一場「討伐黃國昌」的集會。圖/取自黃國昌臉書
青鳥行動抗議國會改革法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這更是一場「討伐黃國昌」的集會。圖/取自黃國昌臉書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但有部分民眾不支持,甚至用各種方式奚落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黃國昌今天(29日)凌晨在臉書po文,除了向黨內立委道歉外,也對自己未能爭取到更多社會認同,造成社會紛擾對立,向全國人民致歉,但強調「這不是一場反對國會改革的集會,這更是一場『討伐黃國昌』的集會」。

黃國昌指出,台灣民主化的進程中,最為關鍵的國會改革法案,剛剛在立法院通過了三讀,自己要對黨團同仁表達不盡感激與無比歉意,感激民眾黨委員團結一心,沒有各位同仁對追求改革無比的決心,國會改革法案不會通過三讀。

黃國昌表示,「這一段時間以來,我們一起遭受了非常大的壓力」,民眾黨的委員們都很清楚,要肩負起信念、承諾與責任,路上會有很多荊棘,但是只要這幾天有到青島東路、濟南路與中山南路晃過一圈,大家都會很清楚,「這不是一場反對國會改革的集會,這更是一場『討伐黃國昌』的集會。」

黃國昌說,「我了解政治需要妥協,尤其目前民眾黨在立法院只有8席,因此今年的國會改革,改革幅度比起當年民進黨所主張的還小得許多,對於台灣目前過度傾向行政權的失衡,只是稍稍往正常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樣貌移動了一點點」。

黃國昌表示,「有人認為我背棄運動、背棄改革,事實上我心目中仍然記得的是這些承諾,2008年野草莓運動時訴求制定集會遊行保障法、廢除集遊惡法;2012年、反媒體壟斷運動所要制定的反媒體壟斷專法;2014年太陽花運動結束以後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民進黨完全執政八年後,2008年所承諾的集會遊行保障法、2012年所承諾的反媒體壟斷法、2014年太陽花運動所承諾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與長期以來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國會聽證調查制度通通沒有通過。」

黃國昌說,「我要向全國人民負責任地報告,自從2008開始重新參與街頭運動到現在,一直以來,我從來沒有忘記自己對台灣民主改革的承諾。背棄運動、背棄改革的人,從來都不是我。」

黃國昌強調,雖然國會改革法案過去是多麽被全體不分黨派人民所共同支持,但針對這次法案修正過程中,作為黨團總召的他,「還未能爭取到更多當下的社會認同、也沒有辦法與更多民眾進行更細緻的溝通,我必須檢討。」

黃國昌也說,「我也必須祈求國民能夠諒解,為了改革成功,這些是我身為本屆國會黨團召集人,在盡可能降低社會紛擾的狀況下,仍然必須向歷史交代的責任。對這一陣子以來,可能因為修法過程而造成的社會紛擾、對立,我要向全國的人民為自己努力不夠而致歉。」

黃國昌表示,要代表民眾黨團對所有不分立場黨派的國民表達,「台灣人民共同追求國會改革、民主改革經過了30年,我們一定對歷史負責,我們也會遵守道德價值與是非的底線。」這只是改革的第一哩路。接下來台灣民眾黨將繼續堅持推動改革法案,一步步把國家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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