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林明昕喊話 提覆議將常態化

政務委員林明昕表示,覆議本來就是常態化,但很多問題在過程中可以解決,不必等到最後一起覆議。圖/取自行政院YouTube
政務委員林明昕表示,覆議本來就是常態化,但很多問題在過程中可以解決,不必等到最後一起覆議。圖/取自行政院YouTube

行政院6日在院會核准通過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的覆議案。立法院近日也三讀通過了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這引發外界對行政院是否會常態性提起覆議的關注。政務委員林明昕表示,覆議本來就是常態化,但不會像吃飯一樣頻繁,很多問題在過程中可以解決,不必等到最後一起覆議。

對於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及花東建設三條例是否提起覆議,林明昕表示,覆議程序要等到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並將通過的條文函送至行政院,經咨文送至總統府後,行政院才能真正決定是否覆議。他指出,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還未送來,行政院無法審慎評估做決定。憲政秩序也是政治秩序,很多問題點不是像法庭攻防一樣,需要討論空間,未來可能很順利地解決,也不一定需要覆議。

林明昕指出,覆議本來就是常態化,但不會每天像吃飯一樣。希望通過大家的互動了解,很多問題在過程中就能解決,不用積到最後才一起覆議。他強調,覆議不是行政院單方面說了算,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針對立法院要在15日內表決覆議案,未來是否有其他溝通模式,林明昕表示,「很可能」,憲政秩序也是政治秩序,過程中只要合憲合法,各種溝通模式都可以進行,不一定只限於立法院內部,行政院長也可以親自去說明。

林明昕指出,中華民國行憲以來,行政院提出過多次覆議,這是憲政的良性互動,「不要把覆議當做洪水猛獸」。他強調,覆議是憲法賦予的程序,有過成功也有過失敗,這都是正常的憲政操作,不應被視為憲政危機。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林明昕指出,考量到立法院正在總質詢期間,又逢端午連假,為了趕在法定期限內,行政院在收到函文後立即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預計很快會將呈請文送至總統府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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