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24日初步調查認定,蘋果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阻止應用開發者自由引導消費者使用更便宜的服務,違反了嚴格的新數位競爭規則。如果罪名坐實,蘋果公司可能面臨全球年度營收1成的天價罰款。若再犯,罰款可增加到全球年度營收20%。
這項結果加劇這家美國科技巨頭與強大貿易集團間持續多年的爭端。先前,蘋果曾表示,由於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帶來的監管不確定性,他們將延後在歐洲市場推出具AI功能的Apple Intelligence。
綜合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等媒體報導,這是歐盟委員會首次指控一家科技公司違反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數位市場法》。該法於今年3月生效,這是一套旨在規範和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場行為。
歐盟委員會表示,初步調查顯示,App Store的規定令開發商無法在應用程式內提供價格訊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與其用戶溝通,自由將他們引導至其他平台上獲取優惠和內容。
委員會說,蘋果僅允許透過應用程式中的「連結外連」(link-out)進行所謂的用戶引導,將用戶重定向到網頁,但連結過程受到多種限制。
委員會還表示,蘋果公司透過App Store向開發商收取的費用超出這種報酬的必要範圍,這些費用旨在協助開發商吸引新客戶。
歐盟委員會已向蘋果公司發送初步調查結果,蘋果有一年時間為自己辯護,最終裁決將在2025年3月25日前做出。
歐盟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今天是《數位市場法》有效執行一個非常重要的日子。」她說:「App開發商和消費者渴望提供應用程式商店的替代方案。」維斯塔格還強調,歐盟將確保蘋果不會破壞這些努力。
CNN報導,蘋果在聲明中表示:「所有在歐盟應用商店進的開發商都可以利用我們引入的功能,包括將應用程式用戶引導至網頁,以非常具競爭力的價格完成購買。我們將一如既往地聽取開發商和歐盟委員會的反饋,並進行交流。」
除了向蘋果公司發出初步調查通知外,歐盟委員會還將對蘋果額外徵收的「下載費」也展開調查。委員會指出,蘋果對開發者的合約條款規定,開發商的App在App Store上若用戶超過100萬人,則每次下載加收0.5美元給蘋果,歐盟委員會認為,這種「人頭稅」可能過高且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