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涉違《證交法》 前董座邱復生150萬覓保無著改限制住居

台開公司110年間財報不實,前董座邱復生(左)等人遭北檢約談。圖/中央社
台開公司110年間財報不實,前董座邱復生(左)等人遭北檢約談。圖/中央社

台灣土地開發公司於110年借款逾2億元,但台開公司財務報表並未實列借款,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台開前董事長邱復生等人被台北地檢署約談,檢察官訊後諭令邱復生150萬元交保,但因邱復生覓保無著,改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

檢調單位指出,台開公司在109年時疑似出現財務困難,向民間借款2億餘元,但該筆借款並未據實列於台開公司110年的財務報表中,2億元款項反倒以不動產買賣名目認列。北檢24日以涉犯《證交法》之財報不實等罪嫌指揮北市調查處搜索6處場所,並約談邱復生、台開前副總經理及財務、會計主管等6人到案。

檢察官連夜複訊後於晚間11時許諭知邱復生1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監控;另4名被告,台開前副總鄭綺麗、前應運部經理毛昭凱、謝姓前仲介員及前會計主管陳婉玲分別以10萬至50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郭進福前董事兼財務長現作為證人請回。

然而前董座邱復生覓保無著,無法籌措出150萬元,檢方在今天(25日)上午改命邱復生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監控,同時要求邱復生每日透過手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回報行蹤。

台開公司則於24日發布4點聲明。一、針對檢調調查,公司尊重且將全力配合。二、已將相關資料移交檢調單位查察。三、台開稍早已針對有關事項向檢察官提起告訴,靜候檢調調查。四、不乏媒體報導與事實相左,盼外界勿多做渲染與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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