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因為苗栗縣後備指揮部函請民間宮廟,在戰時同意儲放彈藥,結果激起負面評議引發軒然大波。但從此卻同時顯現出政府未能妥善處理兩岸關係,戰爭威脅日益升高之際,整建軍備積極備戰各項作為中還是存在嚴重盲點。對比商借宗教禮拜處所儲放彈藥,讓原本受到國際公約保護之地,硬生生地變成合法軍事目標,其實還有許多更理想處所能夠滿足需求。
在此必須說明,為何原先儲放在設施完備遠離人口密集地區彈藥庫內之各類彈藥,必須在戰時搬遷至其他處所,其實是基於下列兩項因素;首先就是臺灣社會在過去多年來,相關軍事彈藥儲放處所,早就資訊外流對外曝光,根本就無法隱藏其所在位置。因此若是開戰後,必然會受到強烈攻擊。儘管儲放設施具備相當程度抗炸結構,但確實有需要在戰時透過疏散搬遷作業,將彈藥移轉他處,藉由隱蔽手段加以保存。
其次就是戰時透過動員,必然會召集組建以後備役人員為主體,專門負責各個地區守備部隊。此時除配發武器外,必然亦須同時籌補彈藥,並且儲放在該守備部隊駐防營區或是守備陣地附近,因此就自然會從目前集中儲放之彈藥庫,將所需彈藥搬遷至守備部隊所指定儲放設施。
假若認真思考前述需求,與其商請傳統宗教宮廟同意提供場地儲放彈藥,毋寧思考運用各個政府單位與公務部門所掌管設施;而最值得優先考量處所,其實就是那些「低密度運用公共建物」,其實亦就是近年來飽受社會各界詬病之「蚊子館」。
說實在話,多半此等「蚊子館」都具有廣闊作業場地與高容積建物可用於儲放彈藥;甚至室外停車位置亦相當充足,對外聯絡道路比起許多私人建物來說相對理想。甚至許多此等當初錯誤投資浪費公帑之公共設施,多半都鄰近派出所與消防隊,就儲存放置彈藥所需各項行政支援來說,遠較私人宮廟更加理想。
其次就應考慮許多已經暫停使用之國民教育中小學校園與校舍,過去幾年來,臺灣社會面對少子化浪潮衝擊,許多中小學不斷透過併班併校才能維持運作,停止教學關閉使用之校園與校舍處處可見,假若要獲得適當彈藥儲放處所,其實此等已經停止運作之公共建物,更應該優先考量徵集運用。
其實在最不得已狀況下,還可以考慮徵集各地方村里社區活動中心,但此等設施多半緊臨民間住宅,由於任何處所儲放彈藥後,就是明確支持軍事作為,自然就會成為合法軍事目標,為避免讓民間社區在戰時受到池魚之殃,當然就應當優先考慮前述距離民間社區相對較遠之「蚊子館」或是廢棄使用之教育設施。
不論如何,選擇任何彈藥儲放設施之位置,必然是要兼顧作戰需求與警衛安全。但是之所以選擇前述三類設施,最重要考量因素就是這些都是政府各個公務部門與業務單位所控管之財產,透過物力動員程序徵集使用相對單純,同時此等建物基本結構作為儲放彈藥設施應無大礙,戰時轉換作業流程不會過於複雜。
吾人從發函敦請宮廟同意儲放彈藥此事,其實曝露出後備單位與地面部隊在蒐集作戰區兵要資訊上,還有極大努力空間,否則不會存在如此嚴重作業盲點。掌握區域兵要資訊以及調和地方關係是戰場經營重要作業項目,假若無法分辨戰時搬遷移轉儲放彈藥最適合設施與位置,這是作戰準備上嚴重缺失,還未開火就先會輸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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