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境部發函各政府單位及公家機關,稱15樹種經證實會大量排放異戊二烯(Isoprene),容易衍生臭氧致影響空氣品質,建議各單位日後新植樹時避開。該函文引起林業專家反彈,認為將空污歸咎於種植特定樹種並迴避種植是本末倒置。最後環境部為免爭議將該函作廢,環境部長彭啟明亦澄清從未禁止種植特定樹種。
環境部6月21日致函眾單位表示,臭氧(O3)生成之前驅物氮氧化物(NOx)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排放,除了來自工業、交通污染,亦包含生物源(植物)污染。為減少衍生性臭氧空氣污染問題,環境部整理出15種高排放異戊二烯之樹種,銀葉樹、烏心石、楓香、豬腳楠、台灣肖楠、水黃皮、水柳、福木、棋盤腳、野牡丹、土沉香、槲樹、刺桐、鴨腳木及厚殼桂,建議在新植樹時避開上述物種。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特聘教授王升陽提出異議,認為環境部公告內容之準確性待商榷,再者,異戊二烯是植物在高溫環境下為了保護自身,增強抗熱能力而產生的,除了被點名的15個樹種,蓮霧、芒果等植作物也會大量釋放異戊二烯,但在環境變遷,持續高溫的環境下為了減少空污而禁種樹種、水果,並不合理。
王升陽進一步說明,異戊二烯與氮氧化物反應產生臭氧,導致空氣汙染的情況確實存在,但反應過程其實很複雜。因異戊二烯存在空氣中的時間短,且形成臭氧還需要異戊二烯外的反應物,甚至,在氮氧化物濃度低的環境中,異戊二烯反而可能幫助分解臭氧。因此,王升陽認為與其特意管制樹種種植,不如關注如何減少人為污染物排放。
林業專家憂心環境部函文使特定樹種污名化,在爭議延燒下,環境部邀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試驗所及林業學者專家召開會議討論並達成共識,為了避免民眾產生誤解,決議將該函作廢。彭啟明也澄清,環境部鼓勵各界種樹,並未禁止種植特定樹種,表示植樹時應全面考量各種因素,以達到最佳效果,具爭議之函文為環境部研究計畫之成果,非公告或行政指導,為避免外界錯誤引用造成誤解及爭議,該函予以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