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漁船「福洋266」號5日凌晨在北緯28度55分、東經126度2分的台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遭到日本公務船扣押並罰款。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掌管的海巡署不但救援不及,日後還發新聞稿稱,我國漁船疑似進入「日方海域」作業,「違反」日方漁業規範,才被扣。
海巡署還為救援不及開脫稱,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式」規定,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政府將不派艦護漁;然而,檢視該規定,並沒有「不派艦護漁」的字眼,只提到與日本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即福洋266號被扣的地點,政府只在暫定執法線內護漁。
而福洋266號被日本扣走的地點才偏離我方暫定執法線1.5浬,難怪福洋266號船東會叫苦連天:「以前都這樣抓,都沒有越界」,直呼現在不知該如何處理。海巡無力救援自己的漁民就算了,還栽贓自己的漁民進入「日方海域」,違反「日方規範」。打自己的小孩給別人看?
當然,日方公務船噸位大,又事先設伏要抓我方漁船,海巡救援不及,也是情有可原,但相較於7月2日,「大進滿88」漁船在大陸內水(12浬)內捕魚時,海巡「拚死」救援的情景,簡直是天差地別。
據報導,在「大進滿」被大陸海警扣走的當下,海巡署本部下達最後命令「用盡全力及所有方法突圍、不得遭中國海警登艦扣船」,否則台灣海巡署及政府威信將顏面掃地。
海巡這股拚勁怎麼在面對日本公務船扣走我國漁船時,就不見了?難道,海巡面對「中國」和日本是選擇性執法?海巡的上司管碧玲應該出來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