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週四(7日)遭美國貿易法院判定對全球加徵10%關稅的行政命令無效。法院認為,該政策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全面加稅缺乏法源依據,川普關稅政策再度被法院打回票,也讓美國貿易政策再起波瀾。
美國最高法院2月20日就以6:3票裁定,川普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全面性關稅逾越職權、違憲,徵稅權歸屬國會(憲法第1條第8款)。此裁定後,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須退還約1660億美元(台幣約5.3兆元)已繳關稅,涉及33萬多家進口商、5300萬批貨物。
在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關稅違憲後,川普隨即宣布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課徵為期150天的10%暫時性關稅,痛斥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荒謬、拙劣且極其反美的關稅裁決」。提出訴訟的小型企業主張,新的10%全球關稅本質上與先前遭法院否決的措施相似,只是改以不同法律條文重新包裝,目的仍是對全球商品全面課稅。
根據路透、法新社報導,美國貿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7日以2比1票數裁定,判定川普政府對全球加徵10%關稅的行政命令無效。根據判決內容,第122條原本設計目的,是在美國出現嚴重國際收支失衡,或美元面臨急劇貶值風險時,允許總統短期實施最長150天的緊急關稅措施。
法官指出,政府引用《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122條作為法源依據並不成立,因為該條款旨在應對特定的國際收支危機,而非單純的貿易逆差,已超出行政權限,因此相關措施不成立。
報導指出,這項裁決目前僅直接適用於提起訴訟的兩家企業與華盛頓州,但卻具有指標性意義。法院要求被告在5天內執行裁決,並向相關進口商退還已繳納的稅款。法律專家指出,美國目前面臨的是貿易逆差,而非1970年代那種導致外匯與黃金儲備枯竭的國際收支赤字,因此川普政府的法律引用顯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