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檢警偵辦一起重大吸金案,45歲男子賴冠翟以投資房地產可獲高額報酬為話術,向親友、師長與民眾非法吸收資金逾2億5000萬元,造成至少30人受害。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處徒刑12年6月,並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3000萬餘元。
法院調查,賴冠翟自2014年至2017年間,以投資房地產可在短期內獲取高額利潤為號召,向親友及地方民眾募集資金。他開出遠高於市場行情的報酬條件吸引投資,部分投資人初期確實領到利息或部分本金,在嘗到甜頭後,進而持續加碼投入,甚至邀請親友參與。
賴男還向民眾謊稱,投入100萬元、25天即可獲利45萬元,讓投資人誤信短期內即可獲利。被害民眾信以為真,投入金額從數十萬元起跳,有人因多次加碼,最終損失上千萬元。
賴男早年曾在房仲業發展,返鄉後成立房仲及地產開發公司,並以事業有成形象在地方活動。他曾捐款協助母校推動體育發展及興建籃球場,一度獲選優秀校友。部分師長因為誤信其成功的人設,投入資金,未料也成為受害人。
案發後,賴男棄保潛逃長達7年,並曾南下屏東恆春藏匿。檢警於去(2025)年底將其查緝到案。
法院認為,賴男吸金時間長達數年,犯罪所得超過億元,受害人數眾多,嚴重侵害投資人財產權益及社會對金融秩序的信賴。雖其到案後坦承犯行,但犯罪情節及危害程度重大,因此從重量刑,判處應執行徒刑12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3000萬餘元,如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可上訴。
檢警也呼籲,此手法類似龐氏騙局,騙徒以得手的本金當成利潤誘餌,誘使民眾上當。請民眾在投資時請謹慎,誤信高獲利、穩賺不賠的話術,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