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驚傳涉貪】4個小時!桃園地院更裁 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 檢再提抗告

桃園地院今天(9日)下午2點多宣布,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圖為聲押庭召開前鄭文燦臉色沈重步入地院。圖/中央社
桃園地院今天(9日)下午2點多宣布,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圖為聲押庭召開前鄭文燦臉色沈重步入地院。圖/中央社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因涉貪汙案,在交保68小時後,今天(9日)上午10點二度現身桃園地院聲押庭,經過4小時辯論,桃園地院宣布,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不服已當庭抗告。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桃院裁定的交保金額大幅拉升至1200萬元,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用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支持桃檢持續抗告。

鄭文燦捲入貪汙弊案,起因於由於華亞科技園區趨於飽和,他在2017年提出林口工五擴大用地案及變更都市計畫,2018年經濟部、內政部與桃市府達成支持擴大方案共識,開始擬定都市計畫;此案採區段徵收辦理,但因為一旁有塊約9.5公頃非擴大方案計畫中的農地,導致無法納入區段徵收,地主們陳情希望自組重劃會,向桃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由地主之一的台塑集團退休楊姓前高層主導,納入工五擴大案中,過程中交付500萬元行賄鄭文燦疏通,但因審議未通過,鄭文燦數月後退回款項。

桃檢去年接獲檢舉低調蒐證,上月陸續將行賄5人聲押禁見,至於鄭文燦則是在6日凌晨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被桃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隨後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不過高等法院以鄭文燦與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可能有勾串之虞,同時不能排除鄭文燦有逃亡或滅證的可能性為由,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桃園地院今天重開羈押庭,經過4個小時辯論,鄭文燦最終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不服已當庭抗告。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尊重桃檢、桃院的判決,但鄭文燦是嫌疑人,以鄭的政商實力,「在外面每一分鐘,都有高度串證可能性」,希望審查能夠從嚴謹慎。

凌濤認為,桃院裁定的交保金額從500萬元大幅拉升至1200萬元,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用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

凌濤質疑,早先報導稱鄭文燦沒打開行賄的黑袋子,隔年又怎能知道是「500萬元」,且又剛好找回這500萬?其中對答破綻百出,支持桃檢持續抗告,請法院一定不能縱放。

7月6日桃園地院第一次裁定500萬元交保時,鄭文燦以半小時內完成500萬款項的調度,全部是「2000元」新鈔。這次因交保金額1200萬元,等於再籌集700萬元現金,鄭文燦遭裁定交保後約花了40分鐘時間湊齊700萬元,由一名司機拎著黑色提袋裝著滿滿的「1000元」現金,送來法院給鄭文燦委任律師,並將700萬元給付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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