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收押】進看守所要脫光檢查 黃揚明曝4點最難過:出來會瘦一圈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11日晚間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取自鄭文燦臉書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11日晚間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取自鄭文燦臉書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昨(11日)桃園地方法院3度召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庭訊後,法官在晚間5時57分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將鄭文燦送進看守所。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就指出,在看守所有4點最難受,「相信鄭文燦出來後會瘦一圈的。」

鄭文燦遭收押,黃揚明依照過往經驗,昨在臉書點出在看守所最難過的4點。第一,「脫光光檢查身體」。他說,正常新收被告的檢身流程包括:脫光衣褲、撥頭髮(確認頭髮中沒有藏違禁品)、張嘴並伸舌頭上下確認、轉身彎腰撥開屁股並咳嗽一聲,確認肛門中沒有藏違禁品。

第二,「入房後毫無隱私」。黃揚明說,禁見被告的舍房算是比較「舒服」的,因為必須隔離收容,尤其不能與同案被告同間或隔壁間,所以一間舍房頂多關2、3人,但桃園看守所已公布鄭文燦住的是4人房,不過舍房環境都差不多,「包括上廁所都得公開為之,一舉一動室友和管理員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第三,「炎炎夏季沒有冷氣」。黃揚明說這就不用多解釋了,「相信鄭文燦出來後會瘦一圈的」:第四「無聊」。黃揚明指出,禁見被告連放風都只能在禁見舍房區的走廊散步,「真的非常無聊。」不過他補充,現在禁見被告已經開放可以閱讀書報,甚至可以買無線電視機或收音機看數位無線電視台節目或聽廣播,「只要有人寄錢進去,也可以採購監所販售的相關日用品、食品。」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