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轟賴清德  就職副總統未依法信託賴皮寮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黃國昌表示,副總統不動產應自就職之日起3個月內交付信託,賴清德卻連這點都沒誠實做,還有什麼臉談公益信託。圖/引自黃國昌臉書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黃國昌表示,副總統不動產應自就職之日起3個月內交付信託,賴清德卻連這點都沒誠實做,還有什麼臉談公益信託。圖/引自黃國昌臉書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家違建,為設下停損點,賴清德在20日政見會宣布將老家交付公益信託,但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黃國昌表示,副總統本人之不動產,應自就職之日起3個月內交付信託,現在證明連「依法交付信託」都沒誠實做,賴清德還有什麼臉談公益信託。

黃國昌表示,賴清德的萬里違建,是2003年從無到有的新建二層樓建物,根本不是什麼工寮改建,賴清德從頭到尾都在說謊。尤其,該違建的所有人,迄今都還是賴清德,當初也是由賴清德出資興建而原始取得所有權。

但黃國昌說,該建物因屬違建,依法不得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而不動產物權之移轉,以登記為要件,因此賴清德不能合法移轉違建的所有權給其他人。至於賴清德在2011年移轉給兒子的,只有基地所有權而已。

黃國昌強調,賴清德擔任副總統後,依法應申報建物所有權卻未誠實申報,已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監察院該依法處理,卻包庇縱容,因為監察院早已成為綠色的「陳菊院」。且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7條之規定,副總統本人之不動產,應自就職之日起3個月內交付信託,但賴清德根本沒有依法交付信託,賴清德明顯又違法了。

黃國昌表示,由於違建不是依法擇定自住的房屋,賴清德唯一可能不交付信託的藉口是「該不動產因是違建,屬於信託業依法不得承受之不動產」。若是如此,又如何交付公益信託?如果可以信託,賴清德目前該做的就是依法受罰,趕快依法交付信託。

黃國昌說,賴清德連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交付信託都沒誠實做,竟然還有臉用計畫交付「公益信託」來當自身違法行為的煙霧彈,再次印證賴清德的誠信根本不堪檢驗,「公益信託」不過是另一個謊言。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