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解讀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核心決議文件

7月21日在中共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閉幕後三日,中共中央完成會後文件簽呈處理程序,並且妥善安排各項文宣與後續教育學習布局與先期準備作業後,21日下午授權新華社以新聞通稿規格,全文轉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和習近平向中央委員會所提報《關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説明》兩份文件。

迄至目前為止,中共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所涉及四項核心會議文件,《會議公報》已於「三中全會」閉幕當日對外公布,多方亦針對會議公報進行解讀評論,而經過決議通過之《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再加上不須通過審議之《關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説明》,都已經對外公布。但習近平在二十屆「三中全會」受中央政治局委託,向與會出席與列席人員所提出工作報告,仍依循往例並未對外公布全文,仍然列為中共內部政治決策機密文書。

不過吾人可從字數約2.2萬字,共計15章60條依序表述總論,再針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等不同面向改革重點與方針分別論述內容,最後以重申加強黨對改革領導、深化黨內建設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結語之《決定》全文,搭配閱讀由習近平個人具名所提報,篇幅約為5千字之《說明》內容,掌握整個會前會後政治決策發展脈絡,理解此項政策文件起草及決策過程與最後決議內容間之因果關係。

從前述《說明》吾人能夠理解掌握此份《決定》是如何誕生,但政治決策參與者涵蓋範圍與參與程度,其實就能夠顯現出政治決策過程之民意代表性與滿足社會期待之正當性。因此理解整個文件起草過程,究竟有誰能夠參與其事,並且有機會表達意見,將其所抱持期待事項納入決策文件內容,此為評估《決定》實質內容未來能否具體落實重要參考基礎。

從《決定草稿》起草初期,在2023年11月27日就二十屆「三中全會」議題向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以及部分幹部群眾徵求意見,直到陸續彙整各方建議成稿後,在2024年5月7日將《決定草稿》下發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其中包括黨內老同志、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以及無黨派人士,再加上相關企業與學者專家看來,能夠獲得1,911條修改意見與建議,並且修改《決定草稿》內容221處,最後再經過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以及2次中央政治局全體會進行審議與修訂,其決策過程確實是相當審慎嚴肅。

但吾人必須從前述時間節點,檢討中國大陸以外世界對於掌握中國共產黨處理時政之決策脈動與進程,是否完全毫無所知?當全球多位中國大陸政治觀察家與評論者不斷放話臆測為何「三中全會」尚未召開時,顯然對於中南海早就在緊鑼密鼓草擬決策文件,完全沒有掌握任何資訊,直到2024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開全體會議,會後發布新聞通稿,才能透過報導內容獲知7月中旬將會召開「三中全會」,由此可知中國大陸真實政治脈動與決策過程,其實還是能夠高度保密,從《說明》所揭露之「關於決定稿起草過程」,吾人不禁要感嘆儘管中國大陸每日發布資訊繁多,但仍是難以窺破中南海決策脈動與政治進程。

至於如何解讀《決定》所宣示之決策新方向,其實已有多位評論者開始說文解字,但其內容不迴避「風險」、強調「治理」與「全球」將是提供研究者對比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所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內容時,所可運用關鍵字辭。

最後,海峽此岸在《決定》內容中當然不會被忽視,但吾人必須理解此項決策文件重點完全不是對臺政策,查閱《決定》全文,僅有「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以及「完善港澳臺和僑務工作機制」兩段話;基本上都是在重申既有政策,勿錯誤胡亂解讀。

(本文轉載中共研究雜誌,原始鏈接https://iccs.org.tw/NewsContent/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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