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22日召開臨時會,進行0403地震振興措施專案報告,一讀通過編列10億預算對花蓮縣民普發「振興消費券」一案。此案雖通過一讀,不過有議員批評縣府在消費券發放未定案就發布新聞稿、透過媒體及縣長出席公開場合發言宣布,認為是先斬後奏,逼議會通過預算。
花蓮觀光處長張志翔說明,花蓮在0304地震後,北向交通一度受阻,旅遊人次急遽下滑,縣內經濟活動低落,觀光業者首當其衝。為了振興花蓮經濟,參考了中央、金門縣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前例,規畫普發面額3000元之「振興消費券」給花蓮縣民。預計將於9至10月發放,可在今年底前於花蓮使用,刺激在地消費。
「振興消費券」一案以32萬名縣民預估,再加上辦理過程的業務費4000萬元,總預算達10億元。目前此案一讀通過,今、明2天(23、24日)將分組審查並蒐集資料,25、26日進行二、三讀會。
縣議員楊華美在臉書發文指出,振興券一案未正式通過,縣府就在宣傳,在民眾殷殷期盼下,議會只能通過預算,像這樣挾民意逼議會已經不是第一回。楊華美強調,就程序而言,縣府要動支所有預算都須經過議會審議,稱縣府「此先斬後奏之舉,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