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地熱能做為「前瞻能源」之一,不過根據審計部報告,到去年為止,我國地熱能累計裝置容量僅7.29MW(百萬瓦),僅達政府規畫目標20MW的36.45%。此外訂定了10幾年的「地熱發電示範獎勵辦法」,至今核准了13案,但沒有一案完成建置,更別說發電了。
為響應政府能源轉型政策, 台灣中油公司昨日宣布與中央研究院、國立中央大學簽署地熱研究、探勘與開發技術合作備忘錄(MOU),共同推動地熱研發及探勘技術,戮力實現「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
根據行政院2022年公布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以及各部會公布的能源轉型「12項關鍵戰略目標」,做為前瞻能源之一的地熱能(其他2項是生質能及海洋能),其裝置容量至2025年需達20MW;2030年需達56MW至192MW;2050年須達3GW(10億瓦)至6.2GW。去年6月經濟部修正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新增地熱專章,明確地熱開發行政程序,加速地熱推動。
不過根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的能源轉型部分,截至去年年底,地熱能累計裝置容量是7.29MW,僅完成2025年目標的36.45%,亦即在不到1年半的時間,還有約13 MW的裝置容量要追趕。
報告中並指出,政府2013年起訂定「地熱發電示範獎勵辦法」,能源署核准了13案,預計補助金額8.58億元,但尷尬的是,至今還沒有補助案件完成建置。包括有2家業者因地熱案場申設法規未盡周延,辦理土地變更等行政流程耗時費力,主動放棄獎勵資格;還有1家業者去年8月獲准獎勵,10月就因無法在期限內取得電業執照,也是放棄獎勵資格;還有廠商申請補助後撤案、或履約延遲。
像是台東縣紅葉地區建置1MW地熱裝置,補助金額4808萬元,但未能於規定的5年內完成發電機組建置並取得設備登記,還一直在探勘作業階段,能源署已於今年年初終止契約。
又如中油公司陸續於宜蘭縣完成仁澤3、4號及土場14至18號地熱井鑽探工作,但土場地熱開發案因工程前置設計作業未符要求,歷經多次退件或補充資料,影響後續工程執行;又因台電公司電力品質要求,須降低電廠輸出功率到2.7MW,與預定裝置容量的4MW有落差。另仁澤地熱電廠去年6月完成併聯發電,但與台電公司簽定的合作意向書並未列載詳細具體合作條件,導致2.14 億元的鑽井探勘費用如何分攤,至今仍擺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