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趙少康「拋妻棄子」 周玉蔻與民視二審判賠220萬元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稱趙少康「拋妻棄子」,二審判賠220萬元。圖/取自周玉蔻臉書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稱趙少康「拋妻棄子」,二審判賠220萬元。圖/取自周玉蔻臉書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前年稱國民黨「戰鬥藍」發起人、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遭趙少康提告求償,一審趙少康獲賠220萬元;二審今天(20日)宣判,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賠20萬元,可上訴。

周玉蔻2022年9月17日在臉書發文寫:「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隔2天的19日,周玉蔻在民視政論節目中說:「那我就告訴你(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

趙少康不滿周玉蔻言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玉蔻與民視連帶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且須移除汙衊他的言論及節目影片,不得再發表或散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應給付20萬元,民視及周玉蔻應移除相關言論。

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周玉蔻分別在個人臉書及其主持的節目上所說言論,部分並非事實,也未經合理查證,已侵害趙少康的名譽權,應負侵權責任;民視公司製作播出相關言論的節目,應負共同侵權責任。二審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賠20萬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全案可上訴。

目前周玉蔻臉書仍可看到這則發文。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