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昨起率團赴北京「拚觀光」,與此同時,金門縣議員則提案罷免洪允典。內政部今天(22日)表示,已於昨日收到9位議員的罷免提案書,將依法檢視提案是否合法,如符合規定,最遲須於9月16日前召集全體議員罷免投票。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4條、第46條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9條規定,縣(市)議會議員罷免議長,應有總額1/3以上議員簽署,備具正、副本向內政部提出,內政部收案後將於7日內將罷免案送縣(市)議會轉被罷免人答辯,並於25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議長罷免案採記名投票,且須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總數2/3同意為通過。議長罷免案如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如經否決,於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有關金門縣議員提出的議長罷免案,目前金門縣議員總計19人,內政部已於8月21日收到9位議員簽署的提案書,將依上述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另議長罷免投票的選務工作是由金門縣議會辦理,後續也將與議會保持密切聯繫,使相關工作合法合規完成。
洪允典日前遭體踢爆,公器私用,拿機關土地蓋招待所,近期又傳出介入人事案,要求開除一名金酒資深員工,金酒挨告最後還敗訴,挨轟「金門土皇帝」,有議員私下醞釀串聯罷免。如罷免案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議長;如罷免案被否決,於本屆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