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共犯邵琇珮疑畏罪潛逃 成彭振聲羈押禁見關鍵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中)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地院2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見。圖為8月30日彭振聲在廉政署偵訊後移至北檢複訊。圖/中央社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中)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地院2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見。圖為8月30日彭振聲在廉政署偵訊後移至北檢複訊。圖/中央社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與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彭振聲與柯文哲被列圖利罪被告。檢廉於8月30日大動作搜索,後將2人帶回廉政署偵訊,同日晚間移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在長達2日晚返北檢、北院的馬拉松式訊問後,台北地院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今天(2日)凌晨裁定彭振聲收押禁見,柯文哲則無保請回。

北院裁定書說明彭振聲羈押原因,因負責審議京華城案的都委會執行秘書、其共犯邵琇珮疑畏罪潛逃,法官認為彭振聲與邵琇珮有串供的動機及可能性,且此案圖利、賄賂金額極為龐大,遂裁定彭振聲與同案3名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羈押禁見。

北院指出,彭振聲案發時任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的會議主席、專案管理人,是京華城案上層及關鍵角色,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有卷內事證可稽,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尚待檢方釐清。

對此,彭振聲稱,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都是依法行政。但法官認為,彭振聲案發時是都委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PM(專案管理人),在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以及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

北院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但案件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被告可輕易以網路及通訊軟體等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彭振聲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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