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攸關地方重要財源,114年度全台22縣市分配總額為新台幣4461.17億元,六都分走65%,其中以台北市707.02億元居冠,同時也是首次有單一縣市分配金額超過700億元。
財政部今(2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全台22個縣市分配金額齊增。然而,六都分走近2907.44億,佔總額逾65%,其中台北市分配金額為707.02億居冠,第二名新北市550.61億,第三名高雄市507.41億,第四名台中市452.44億元,第五名桃園市362.75億元,第六名台南市327.21億。其餘16縣市及鄉鎮市分到的金額為1553.72億元,佔整體約35%。
根據現行財政劃分法規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給獎)的40%,及在縣市徵起土地增值稅20%,後透過公式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
為強化分配公式的合理性,財政部先前就表示未來修法將研議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而財政部長莊翠雲日前受訪時表示,針對財劃法的水平分配,日前財政部函詢各地方政府,至少有80幾個指標,其中已有5個大致已有共識的指標,分別是人口數、土地面積、營利事業的營業額、農林漁牧人口、工業人口;23個指標因不具客觀性及普遍性原則上不會採行;剩下的52個指標因尚未達共識,將擇日再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