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尚在偵查階段,而幾間媒體近日「獨家」報導案件細節,包含疑為金流證據的「小沈1500」檔案等,被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僭越第四權。對此,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洩密罪,前後傳喚週刊、網路媒體和電視台記者到案說明。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嫌圖利京華城案,遭列被告在押,檢方則緊鑼密鼓偵辦中。鏡週刊、三立新聞日前獨家報導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查獲隨身碟,內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資料,並稱「小沈1500」就是柯文哲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的證據。爆料的三立新聞主播馬郁雯還強調「檢調線經營7年、有200%信賴程度」,但也因此被網民稱「200%小姐」。
而菱傳媒則報導北檢交叉比對憑證分析與金管會系統,徹查柯文哲一家金流,並偕相關單位到第一銀行查扣了「神秘保險箱」。
面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質疑聲浪,北檢今天(16日)聲明,已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並於11 日、12 日及16 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週刊林姓、劉姓記者、傳媒賴姓、吳姓記者及新聞台馬姓記者共5人到庭,說明渠等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
北檢表示,為維護公共利益與合法權益,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經查,記者報導消息來源是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案件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且報導消息來源都不是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人員提供,報導亦與相關卷證有諸多不符之處,足認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
最後北檢提到,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週刊則透露「檢方有備而來,不但隔離偵訊,還要求記者提供手機,本刊除據實回答,並堅守媒體天職,保護消息來源,不但未透露爆料者身分,亦未交出手機」,堅稱無洩密等違法行為,但也不交代報導消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