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大火好發期將至 違規引火者可罰60萬元

每年10月起至隔年4月是森林火災好發期,林業署指出,有97%的火災是人為因素所致,圖為花蓮市19日的雜草火警。圖/中央社
每年10月起至隔年4月是森林火災好發期,林業署指出,有97%的火災是人為因素所致,圖為花蓮市19日的雜草火警。圖/中央社

每年10月至隔年4月梅雨季節來臨前,為中南部地區乾燥季節,也是森林大火好發期。對此,林業保育署提醒民眾需謹慎用火,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不燃燒雜草,若違規引火者可依法裁處60萬元罰鍰。另外,農業部將於27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發布「森林火災」細胞廣播測試警訊,接獲警報者切勿驚慌。

據悉,自2019年至2023年平均每年發生53.4起森林火災事件,其中有97%是人為造成。而近日氣候較為炎熱乾燥,為提醒民眾注意用火安全,林業保育署預計在27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針對高雄市田寮區、旗山區演練發布「森林火災」細胞廣播測試警訊,發送時間僅持續5分鐘,民眾若收到通知切勿驚慌。

另外,林業保育署提醒,10月份自隔年4月份,為天氣森林火災好發期,民眾務必謹慎用火,包含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不燃燒雜草等。另依據《森林法》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未經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裁處60萬元罰鍰;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為提升民眾防災意識,林業保育署於2023年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運用資料同化技術整合衛星氣象資訊,計算林火天氣指數產製台灣林地林火潛在風險,並推估未來7天的林火風險資訊,提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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