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撞名「誠品」挨告敗訴 聲請釋憲維權

成立20多年的誠品搬家公司因與誠品書店同名被提告,在多年訴訟敗訴後被迫改名。圖/取自謙以搬家公司 網站
成立20多年的誠品搬家公司因與誠品書店同名被提告,在多年訴訟敗訴後被迫改名。圖/取自謙以搬家公司 網站

原名誠品搬家公司的謙以搬家公司,因為與「誠品書店」同名被提告,經最高法院判決敗訴,才被迫改名。謙以日前發聲,指控誠品書店自恃為知名公司,不斷向同為「誠品」的企業提告,並索取高額賠償金,霸凌中小企業。謙以表示已聲請釋憲,為面臨不公平待遇的中小企業發聲,讓大家都能安心經營。

謙以被誠品書店控告攀附商標,求償8400萬,纏訟近7年敗訴,最終被迫捨棄使用了20多年的名字。謙以在訴訟期間研究現行法規,發現法規其實並未給予努力經營、守法的中小企業足夠的保障,反倒偏袒保障大型企業。謙以認為,這導致占全國90%以上的中小企業面臨許多困難和不公平待遇,因此決定挺身聲請釋憲,除了為公司爭取最後的機會,也希望能扭轉現狀,為辛苦的中小企業發聲,讓法規能更明確、完善。

謙以在聲請釋憲說明提到,「誠品書店」並非首家以「誠品」為名的公司,民國73年至今,有200多間以「誠品」為名的企業,都是合法向政府申請成立的,其中也包含民國91年依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取得搬家執照的「誠品搬家公司」。近年來,「誠品書店」因為企業擴張,經營的行業包羅萬象,自認為是知名公司,便不斷指控同名企業攀附其品牌並獲利,且稱品牌形象遭到稀釋而導致營業損失,要求其他合法申請的「誠品」公司更名,否則便提出告訴。

實際上,「誠品書店」在「誠品搬家公司」成立後13年,才將「搬家」業務註冊於商標類別。「誠品搬家公司」亦曾向商標局申請取消其「搬家」項目的註冊,並獲得商標局同意註銷該項目。「誠品書店」及其物流從未申請運輸執照,卻主張「誠品搬家公司」侵犯了他們的運輸搬家權利,並稱因此遭受巨額損失,要求賠償8400萬。經法院向交通部申請公文證明,確認其物流並無運輸執照,不可承攬交通運輸及搬家業務,才使「誠品書店」不再要求巨額賠償。然而,「誠品書店」對侵犯了「誠品搬家公司」的運輸搬家權利,卻隻字未提。

謙以揭露,「誠品書店」持續增加商標註冊項目,單在民國112年,就申請了近百個商標項目註冊,再一邊透過律師函或向法院控告使用「誠品」名稱的企業,涵蓋汽車運輸、買賣、維修、商行、保全、人力派遣等項目,而這些企業多半經營許久。甚至「誠品書店」尚未註冊的商標項目,就先寄出律師函迫使同名的公司更改名稱,然後再補請商標註冊。

在台灣,許多具知名度、經營時間長的優良大型企業也不乏同名者,但只要業務不衝突,少有企業會消滅所有同名公司來獨占名稱。謙以認為,不少「誠品」企業在相當時間與其並肩而起,「誠品書店」實在不須透過如此手段來彰顯品牌的優越感。且隨意指控同名企業惡意攀附商標、要求支付巨額賠償,致他人多年奮鬥的心血面臨倒閉危機,這正是少部分自私的大型公司有恃無恐霸凌中小企業的方式,更是不公正的競爭手段。

至於是否為「知名公司」,謙以指出,這不應該由「誠品書店」自己決定,而是應該依據法律訂定。在台灣占比極高的中小企業,無一不在自身領域兢兢業業、努力耕耘,卻不知道哪天會突然被自認知名的公司提告。謙以提到,若法律認定「誠品書店」是「知名公司」,那經濟部在審核階段就應阻止其他人登記相同名稱,避免經營者誤入陷阱,招致無妄之災。

謙以向憲法法庭遞交了釋憲聲請書,期望透過自身案例,為現行法律對中小企業的不公平現象發聲,請憲法大法官主持正義,避免中小企業因法令不完善而血本無歸。也希望釋憲統一政令,讓企圖用法律漏洞謀利或打壓他人的企業無法得逞,讓辛苦、誠實經營的中小企業能夠有清晰的方向可依循。謙以強調從未跨越法規訂定的界限,若選擇沉默,不公平的紛爭仍會重演,盼能透過聲請釋憲捍衛自己的權利,讓社會公義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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